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做好2018年导游证核发工作的通告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结果已经由国家文旅部公布,为做好我省2018年导游证(电子导游证)核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项、原国家旅游局部门规章《导游管理办法》第十条和《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申请办理导游证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请各位考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导游资格证书时向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应于3月21日前完成我省导游资格证书核发工作。

联系人:李骏,联系电话:65355320。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