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
海南旅游诚信标识、卡通形象以及宣传标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安全便捷的旅游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诚信标识、卡通形象以及宣传标语,我委将择优选择优秀作品应用于海南旅游诚信宣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海南旅游诚信标识、卡通形象以及宣传标语

  二、应征资格和范围

  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机构或个人。

  三、征集时间

  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海南旅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作品要求

  (一)标识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应呼应海南旅游诚信主题,寓意贴切,有鲜明的象征意义,给人以深刻印象。

  2.作品应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与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3.设计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图案尺寸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600KB以下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

  (二)卡通形象征集要求

  1.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现海南旅游诚信意义,彰显"诚信旅游"的美好形象,融合海南独特的自然景观和特色的旅游产品。

  2.形象鲜明,主题突出,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时代气息;画面美观大方,色调和谐,具有大众亲和力,易于识别和记忆;富有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海南旅游特色。

  3.图片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卡通形象的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

  (三)宣传标语征集要求

  1.以海南旅游诚信为主题,每条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充分体现海南特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

  2.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媒体上传播。

  六、提交要求及方式

  (一)提交要求

  1.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卡通形象的含义等文字表述需以word文档电子稿形式提交,文档格式无要求;文字应精炼,表述完整。

  2.应征者可选择三项征集内容的其中一项参加比赛(每一项参评作品不超过两件),也可组合投稿的方式同时选择三项征集内容参加比赛(参评作品不超过两套)。

  3. 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二)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交。(邮箱:450987501@qq.com,联系人:宋洪岩,电话:0898-65200570,18898292017),请将作品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发送,并注明:"海南旅游诚信征集标识(卡通形象或宣传标语)参赛作品",作品应征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应征机构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应注明应征者姓名(或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奖励办法

  最佳标识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标识作品两件,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最佳卡通形象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卡通形象作品两件,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最佳宣传标语一条,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宣传标语两条,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八、其他说明

  (一)参评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参评机构或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获奖的优秀作品、最佳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入选机构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的优秀作品、最佳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主办方拥有海南旅游诚信平台标识、卡通形象以及宣传标语的最终决定权。

  (五)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六)主办方对本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0月28日

 

结果反馈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告

(2018年第1号)


  为进一步推进海南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旅游诚信标识、卡通形象以及宣传标语。本次活动共收到全国各地的参加作品1300余件,目前征集活动已经结束。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

  经专家评审,评出最佳标识作品1件、优秀标识作品2件;最佳卡通形象作品1件、优秀卡通形象作品2件;最佳宣传标语1条、优秀宣传标语2条(具体名单及作品见附件)。公示日期自2018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

  电话:0898-65200152,传真:65200632。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旅游诚信标识、卡通形象以及宣传标语评选结果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海南旅游诚信标识、卡通形象以及宣传标语
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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