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旅发〔2018〕360号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配合做好省委联系服务重点
专家遴选相关工作(择优推荐)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委(局),各旅游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71号)精神,做好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以下简称“重点专家”)遴选工作,根据《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遴选工作方案》有关“直接过渡一批”、“自然纳入一批”和“择优补充一批”的工作安排,为确保补充人选的质量,我委定于近期开展重点专家及后备人选申报和择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重点专家及后备人选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在我省全职工作,或已柔性引进5年以上且继续服务。

  重点专家人选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业进步、科技研发、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代表性,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中领军人才以上标准。

  重点专家后备人选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6月30日);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业进步、科技研发、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成就,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一般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中拔尖人才以上标准。

  原“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琼组通﹝2010﹞184号)、已申报“自然纳入”的专家不再推荐;党政机关干部不在推荐之列。

  二、申报推荐主体

  申报工作由人选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推荐工作由省旅游委具体负责。

  三、主要任务

  对人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对其政治态度、职业道德、业绩贡献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把关并作出推荐意见(详见附件1、2)。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旅游委(局)、各旅游行业协会要主动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说明省委遴选重点专家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尊重专家意愿并协调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市县旅游委(局)要牵头成立考察组,从政治态度、职业道德、业绩贡献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对人选进行考察,在广泛征求意见、客观准确评价的基础上,稳妥慎重提出推荐人选。所推荐人选要择优、贡献突出、行业代表性强、声誉高的人选。

  (三)请将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人选推荐表》《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后备人选推荐表》和《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后备)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材料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委旅游人才与培训处(含电子版)。其中,现实表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排名按专家业务水平、取得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排序。

  联系人:符馨文,电话:65200683,电子邮箱:pxc211@126.com。

  附件:1. 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人选推荐表

     2. 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后备人选推荐表

     3. 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后备)推荐人选汇总表

     4.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结果反馈: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后备)推荐人选结果

  重点专家推荐人选3人:

  胡 涛

  陈扬乐

  郭强

  重点专家后备推荐人选4人:

  范士陈

  耿松涛

  赵传建

  谌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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