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印发的《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针对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及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的奖励措施,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近日发布了《三亚市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及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专项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演出奖励细则》),明确不同情形奖励标准、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演出奖励细则》主要针对两个板块进行奖励。一是针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按举办场地、观演规模、举办时段等不同情形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不等,并针对新建大型场馆的首秀活动额外给予一次性50万元叠加奖励。二是针对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按照累计观演观众人次和岛外观众占比等情况,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演出奖励细则》在奖励门槛和标准设立等方面对《措施》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依据三亚市现有可用于承接大型演出的场馆数量、容纳空间、投入使用时间等实际情况提出不同情形适用的奖励方案和奖励标准,设置阶梯奖励金额,并鼓励引导在淡季办活动引客流、促消费;另对三亚建设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区等有关战略目标有重大正面影响力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定制专项奖励措施和落地保障方案,突出了三亚在全省演出市场上的激励措施优势。
申报单位可在海易兑平台线上提交申请奖励相关材料,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按程序组织评审,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兑现。从《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印发之日起有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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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沙晓峰
(编辑: 韩建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