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文厅有关负责人解读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
“硬招实招”助旅游企业走出困境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造成了严重冲击,由于疫情与海南旅游旺季中的旺季叠加,致使我省旅游业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如何帮助旅游企业走出困境,促进旅游业迅速振兴迫在眉睫。
3月6日,省委书记刘赐贵在全力推动三大主导产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为疫后旅游业振兴指明了方向。3月22日,省政府正式发布《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以下简称《重振计划》),以千方百计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以赴促进旅游经济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当天,省旅文厅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对《重振计划》进行了解读。
为千亿产业发展“解渴”
旅游业是海南的支柱产业,是海南四大千亿产业之一。众所周知,第一季度是海南旅游的传统黄金期,去年全国春节期间的旅游收入占全年旅游总收入的9%,海南这一比例高达13.6%,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海南旅游业的影响尤为严重,我省旅游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和《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六条措施》,为旅游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2月17日,省长沈晓明召开专题会议,对如何振兴旅游业提出明确要求。
省旅文厅迅速行动,着手制定振兴我省旅游业重振计划。经全面收集旅游行业和企业诉求呼声,广泛征求厅局、市县、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借鉴国内其他省份的做法,省旅文厅以扶持救助、刺激消费、全面振兴旅游业为目标,在用好“省八条”“旅六条”的基础上,出台财税、金融、用地等系列扶持政策,完善顶层设计、稳企减压降负、丰富旅游产品、刺激旅游消费、激活市场活力,推出了重振海南旅游业的计划,最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30条措施推动产业恢复重振
《重振计划》主要分为六个层面,共三十条行动措施,其中既有提振行业信心、抗疫救市的“落地有声”的组合拳,又有提振市场信心、激活旅游消费的创新举措。
为降低旅游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松绑减负,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重振计划》中提到,在旅六条免租条款的基础上,规定出租方为旅游企业免除租金的,可以减免其2020年1月-6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数额不超过所减免的租金。“这就能够调动广大私有出租方免除租金的积极性,将免租的主体从国有扩大到所有业主,从而使政策红利能够普惠到所有的旅游企业,使每一家旅游企业都有机会得到免租的实惠。”省旅文厅副厅长刘成介绍。
《重振计划》中财政扶持政策备受业界关心。省旅文厅财务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计划,每年将从省政府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亿元用于海南旅游企业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上市奖励、保险费补贴、入境旅游奖励、创优评级奖励等直接扶持,并将通过省政府投入1亿元财政引导资金,引导4亿元社会资本通过基金管理专业机构按市场化方式间接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扩大海南旅游文体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
此次疫情使海南旅游业遭受重创。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海南旅游企业自身小散弱差也是导致自身抗风险能力弱的重要内因。为增强旅游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重振计划》提出,将实施旅游企业养成计划,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旅行社及新型旅游重点企业等,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采取一企一策策略,对旅游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另外,建立政府联络员制度,为重点旅游企业建立政府联络员,一对一帮扶,搭建企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有效化解旅游企业发展中的难题。
据省旅文厅产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重振计划》还推出了两种保险产品,一是针对游客的‘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产品,保费由财政负担,二是针对企业的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险险种,自愿购买的企业将由政府给予30%的补贴,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政企合力共促产业升级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都在思考谋划疫情过后的振兴。哪个地方能真正从共同的危机中实现旅游业振兴,关键在于下功夫深谋远虑、运筹帷幄。
“我们高兴地从《重振计划》中看到,海南省委省政府充分地研判了海南旅游市场恢复和振兴的特殊性,全省一盘棋,将旅游业疫后重振与深度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同频共振,对多部门、各市县、全行业进行分工合作、责任压实、共同作战,相信海南旅游的市场恢复和产业振兴前景看好。”省旅游发展研究会会长王健生第一时间就仔细研读了《重振计划》。
他表示,下一步的关键在于把每一条措施用好、用足,业界也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解决近几年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以市场为导向,精准分析并迎接疫情过后旅游市场变化,以目的地竞争为导向,精心谋划打造与海南的生态、健康、开放的度假旅游目的地形象相匹配的产品体系,以破旧立新的决心和行动谋求海南旅游业的恢复。
减免租金
在旅六条免租条款的基础上,规定出租方为旅游企业免除租金的,可以减免其2020年1月-6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数额不超过所减免的租金。
资金扶持
每年将从省政府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亿元用于海南旅游企业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上市奖励、保险费补贴、入境旅游奖励、创优评级奖励等直接扶持,并将通过省政府投入1亿元财政引导资金,引导4亿元社会资本通过基金管理专业机构按市场化方式间接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扩大海南旅游文体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
一企一策
将实施旅游企业养成计划,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旅行社及新型旅游重点企业等,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采取一企一策策略,对旅游企业进行精准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