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海南艺术职业学院

机构级别和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高等、中等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高等、中等教育工作。

(二)负责培养文化艺术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促进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

(三)开展以文化艺术类社会培训、社会展演、社会创意设计等为主的社会服务,开展非遗传承、文艺职工培训、竞赛集训、职业技能鉴定、对外艺术交流、创排艺术作品等工作。

(四)开展产教融合,艺术研究、学术交流、艺术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深入挖掘海南文化艺术特色,做好文化艺术教育的弘扬与发展。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领导及分工:

党总支部书记、学院主要负责人:莫青桥

主持学校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总务科(工会)、学生科(团委)、招生就业指导科、琼剧教研室、舞蹈教研室、器乐教研室、戏剧影视教研室工作。

党总支部副书记、学院负责人:汪红

分管教务科、艺术实训指导科、音乐教研室、公共课教研室、设计传媒教研室、社会文化教研室、芭蕾舞蹈教研室、青年艺术团,协助书记负责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林洋大道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20-11:30 14:00-17:1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电话:0898-6571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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