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海南省琼剧院

机构级别和性质: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传承发展琼剧艺术,创作、演出优秀琼剧艺术作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海南精神文明建设;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及分工:

院长:杨济铭

主持海南省琼剧院全面工作,分管创作研究室。

副院长:符传杰

分管财务室、演出一团、演出二团。

副院长:黎旺

分管办公室、业务部、琼剧非遗保护办公室、演出三团。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4号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A塔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98-6534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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