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委包括部门本级及4家下属预算单位(包括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海南省旅游学校、海南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9908.37万元。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3520万元。其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是海南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导游资格等级考试费。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5年预算安排3320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学校学费等收入。

  (三)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6.99万元。

  (四)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是调剂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二、支出项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类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行业监管与服务、联合执法的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55.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省旅游委及下属单位的养老保险及离退休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291.98万元。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省旅游委及下属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55.79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指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省旅游委及下属单位8921.0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指财政拨款用于省旅游委及下属单位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219.26万元。主要是省旅游委及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

  (二)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4784.9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2980.0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1358.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439.96万元。

  分流人员:指用于在机构改革期间,提前退休、离岗等分流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6.8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8850.4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5年预算安排2004.82万元。主要用于省旅游委及下属单位行业管理、执法、培训、旅游规划、学校事务管理等方面项目支出。

  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5年预算安排6845.5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促销、大型会展、旅游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国际旅游岛门户网站维护等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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