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因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未确定,此处只能以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原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主要职能进行合并公开)

  (一)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产业开发战略、计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全省旅游新业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厕所、邮轮旅游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3.组织编制全省旅游资源综合发展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编制旅游的功能区规划和配置。

  4.牵头组织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负责全域旅游的规划、统筹、协调、推进;负责全省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负责旅游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和旅游标示体系规划和建设;协调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各类特色旅游的相关工作。

  5.编制全省性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目录并组织实施;促进和引导本省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参与管理全省发展旅游产业的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

  6.拟定全省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承担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推广。

  7.负责实施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综合协调、指导旅游安全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诚信建设和旅游行风建设;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

  8.统一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行业有关旅游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编号、发布全省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组织并监督旅游标准的贯彻执行。

  9.依法审批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核经营出国(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外商、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以及外国、港澳台在我省设立旅游机构;负责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工作;协调外国旅游团签证工作。

  10.制定并实施旅游人才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全省各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核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等级证书、导游证、出国(境)领队证。

  11.指导省旅游协会和各旅游行业组织工作。

  12.管理旅游社质量保证金。

  13.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非经营性固有资产。

  14.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旅游工作。

  (二)原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视、体育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有关的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管理全省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体育运动设施建设布局、经费综合平衡工作以及文物保护、维修、考古发掘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3.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审批和管理有关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视、体育运动单位。

  4.对全省印刷行业实施行业管理。

  5.组织举办全省性和重大的文体活动;组织全省重点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有关产品审读、鉴定;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视、体育运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管理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视、体育运动工作的对外交流;审核、报批对外文体交流项目和进出口文化精神产品。

  7.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审批发放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指导、管理全省文化市场、文物市场、广播电视市场、体育市场,以及其他提供精神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社会文化市场。

  8.负责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视、体育运动系统的队伍建设。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0.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视、体育运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省文化艺术学校

  2.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

  3.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4.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5.省群众艺术馆

  6.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7.省民族博物馆

  8.省博物馆

  9.省图书馆

  10.省琼剧院

  11.省体育赛事中心

  12.海南文化体育公园管理中心

  13.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

  14.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信息中心

  15.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

  16.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

  17.海南省旅游学校?

  18.海南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

  19.海南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019年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894.3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8.894.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1.634.3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7.26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18,894.34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2,533.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3,468.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3.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6.17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57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0.09万元,其他支出7,26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634.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03.40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2,533.98万元,占11.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3,468.67万元,占83.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3.90万元,占2.34%;卫生健康(类)支出956.17万元,占0.8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71.53万元,占0.51%;住房保障(类)支出1,490.09万元,占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7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58.88万元,主要是省文化艺术学校等直属单位项目预算增加。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555.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78.62万元,主要是直属单位项目预算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4,27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5.76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与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合并增加了厅本级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19年预算数为3,38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2.73万元,主要是省图书馆增加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9年预算数为2,31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1.50万元,主要是省琼剧院增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80万元,主要是省群众艺术馆增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2019年预算数为49.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0.90万元,主要是厅本级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43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主要是厅本级减少项目预算。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2.50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厅本级调整项目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30.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31.9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厅本级调整项目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8.43万元,主要是厅本级调整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69.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5.34万元,主要是省博物馆、省民族博物馆、南海博物馆增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82.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25.35万元,主要是厅本级、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增加基本支出和其他文物项目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61.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92.46万元,主要是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运动项目管理部分增加项目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19年预算数为754.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10.92万元,主要是厅本级、省体育赛事中心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5.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61.90万元,主要是厅本级、省体育赛事中心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1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8.4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厅本级调整项目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1,95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89.0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厅本级调整项目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1.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4万元,主要是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增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249.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69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8.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9.53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万元,主要是厅本级、省文化艺术学校、省琼剧院、省群众艺术馆优抚支出按规定标准提高。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5.34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增加。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96.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2.08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增加。

  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71.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3.4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厅本级调整项目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以及项目预算减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8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97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9.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是人员情况变动。

  三、关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8,70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4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35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15.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28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7.57%。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1.由于机构改革,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与原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合并相应增加出国(境)外出比赛任务和经费;2.根据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我厅工作重点,加大我省到国(境)外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展宣传促销的力度,积极参加国(境)外的各类展会、交流访问等任务。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2019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44次,出国(境)103人次。出国(境)团组详见正文后附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8.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1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1.9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因机构改革,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与原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车辆保有量将会有所减少;2.直属二级事业单位车改后车辆减少。

  公务接待费44.6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7.52%。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减少接待任务,强化内控管理,公务接待须经审批后方可开展。

  五、关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30万元,主要是预计2019年全省体育彩票销售收入比上年减少,安排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相应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类)支出7,26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主要是2019年体彩公益金销售减少。

  六、关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它支出等。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20,119.78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2019年收入预算120,11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634.34万元,占92.94%;政府性基金收入7,260万元,占6.04%;事业收入813.54万元,占0.6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1.48万元,占0.03%;其他收入370.42万元,占0.31%。

  八、关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20,11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16.65万元,占24.57%;项目支出90,603.13万元,占75.4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本级、省文化艺术学校、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省群众艺术馆、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省民族博物馆、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琼剧院、省体育赛事中心、海南文化体育公园管理中心、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信息中心、南海博物馆、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旅游学校、?海南省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59.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21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95.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916.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部门)3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0,050.28万元、政府性基金7,2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1.48万元、单位其他自有资金370.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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