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旅文办发〔2019〕59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162号)、《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评估指标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198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公开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21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是海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是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尤为重要。各单位要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我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加快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厅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认真梳理并及时公开政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多证合一”,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进一步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范围,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群众和其他社会主体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更高效,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12345平台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厅行政审批办牵头,厅信息中心及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强化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厅财务处牵头,厅办公室、厅信息中心及各相关处室配合)

(三)强化公共文化信息公开。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及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全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情况以及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情况,全省重大公共文化艺术活动、各类文化惠民活动、群众性旅游和文体活动计划及开展情况。及时公布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省级以上非遗项目的申报评审、非遗文化的宣传培训以及全省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情况。(厅公共文化处牵头,厅文物处、艺术处、国内市场和节庆活动处、厅群众体育处、厅信息中心配合。)

(四)强化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将检查处置结果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公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旅游文化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合,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旅游文化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厅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省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牵头,厅信息中心及各相关处室配合)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要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作政务信息时要注明公开属性,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查登记,制发的文件应在文尾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并与发文呈批单中的公开属性保持一致,以便及时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发布,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厅办公室、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落实)

2.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评估指标的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栏目,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做好动态更新管理。(厅办公室、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3.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标注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更新、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水平。(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信息中心及有关单位配合)

4.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海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等答复文书规范格式,严格按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提高答复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落实)

(二)加大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回应力度。

1.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热点回应栏目建设,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积极正面引导作用。(厅综合协调处、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2.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稿件,并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高解读效果。(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信息中心配合)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作用,扩大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加大移动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发建设力度,扩大政务信息传播范围。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厅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一)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定期检查完善制度,每年要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对厅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每年定期对各处室、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社会调查评议,了解公众认可程度及需求,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厅办公室、厅信息中心、厅保密办牵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二)加大督查力度。年底对各处室、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每年12月20日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报送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附数据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牵头单位要专题报送有关落实情况,厅办公室将适时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厅办公室、厅人事处、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三)切实加强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机制建设和人员配备,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责任、亲自部署,主动听取情况汇报,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落实)

附件: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评估指标的通知

   3.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公开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联系人:任恒伟,联系电话:6520070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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