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2018年度海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

  考核定级结果的公示

  为推动国有文艺院团切实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国有文艺院团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19〕13号)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2019年海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和《2019年海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实施细则》,并开展考核工作。今年考核试点单位为省级国有文艺院团,即海南省琼剧院、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考核情况,各院团考核定级如下:

  一、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社会效益考核得分95分,考核评级为优秀。

  二、海南省琼剧院2018年度社会效益考核得分93分,考核评级为优秀。

  三、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社会效益考核得分90分,考核评级为优秀。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具体详实,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通讯地址: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艺术处

  邮编:570204

  联系人:何文晶

  电话:65236529,13876029140。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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