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旅文便函〔2019〕1036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征求《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条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民族民宗事务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省外事办公室、省水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督局、省林业局、省统计局、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为加快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进程,2018年,我厅启动了《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编制工作,经两次专家讨论修改,形成了《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4月,征求了各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及相关单位意见。5月-7月,经组织省内调研、向兄弟省市学习,形成《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各单位及社会人士意见,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无意见也请回复公函。

附件: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9年8月2日

(联系人:刘实葵,联系电话:65313932,传真:65338107,

电子邮件:hnwh65338107@126.com。)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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