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第八批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统一划定服务采购公告

为推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基础工作,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第八批国保、第四批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统一划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八批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统一划定服务。

二、项目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市县,实地完成第八批国保、第四批省保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主要涉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文昌市、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白沙县等市县;

2.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出具划定边界汇总表、测绘成果图纸;

3.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出具划定成果拐点坐标(本体边界、保护范围边界、控制地带边界)GIS数据文件,纳入省“多规合一”平台。

三、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项目材料后,应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划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工作经验;

2.在划定工作中应坚持科学性、规范性,确保划定成果适用,有利用文物保护与周边环境完整;

3.划定工作须以实地勘测形式开展,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

4.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划定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划定成果报送甲方相关单位审查;

5.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甲方涉密资料和相关事务保密,如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相关资料内容失密,甲方有权拒付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要求:本次询价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11万元以内。请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最终采购价格以中标单位最终报价为准(含税);

2.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成交条件: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基础上,将结合报名单位的资质、实绩、报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选出承办单位;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实地测绘划定,并提交划定边界汇总表、测绘成果图纸。经核准公布后,根据最终核准的范围在15天内提交划定成果拐点坐标(本体边界、保护范围边界、控制地带边界)GIS数据SHP格式文件。

六、递交资料明细

1.提供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

2.提供划定服务方案及报价;

3.提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资料递交时间与地点

1.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中午12时止。 

2.资料递交方式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1416室。

八、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卿主任,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35872。

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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