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旅文便函〔2020〕1893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文体系列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0〕23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417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我省文体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本通知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或“阳光海南网”微信公众号查阅)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一)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评审专业和级别

今年我厅负责受理体育、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等系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其中,申报播音、体育、文学创作相关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视申报情况决定是否委托省外评审。

三、申报程序

本人自主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属实且符合申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部门统一向我厅申报。初、中级职称一般由市县自行负责评审;暂时不具备开展评审条件的市县,如需要委托我厅组织评审,应由当地市县党委人才发展局出具委托同意函。我厅受理的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由我厅全程组织实施。

四、申报条件

文物博物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0]191号)规定执行。文体其它系列仍然按照原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原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2006年联合印发的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文件内容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或登录百度搜索查阅)。请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注明“不装订”或“单独装订”的要单放)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A4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一)《委托评审函》1份(相关市县若暂时不具备开展职称评审条件,必须由本市县人才发展局出具《委托评审函》。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申报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海南省2020年度文体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本表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栏“公示公告”下载,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1份纸质并盖章,不装订,报送时附带电子版)。

(三)《海南省2020年度文体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6份(本表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下载,其中必须有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的原件2份,其它的可复印,不装订)。

(四)《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本表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或海南人才工作网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在本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该表格必须贴好本人标准照片。

本专业全日制毕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无需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仅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一式3份即可,(本表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或海南人才工作网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五)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证件照片各1份(将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不装订)。

(六)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七)《个人综述材料》(25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内容包括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主要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成果、继续教育情况及年度考核结论等。

(八)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论著应指明一篇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九)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材料(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十)近3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十一)其它与《个人综述材料》所述情况互为印证的证明材料。

(十二)凡破格申报者,需由所申报专业2名以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亲笔签名确认,并附推荐专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评审材料中(六)至(十二)项一式2份(委托省外评审的须一式3份)。

六、其它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凡在评审工作中发现所报送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且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二)申报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确需由个人报送的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方予受理。申报人员如有两个以上工作岗位(兼职),应以本人档案托管单位名义申报。

七、受理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13日,其中送省外评审的申报时间与上述一致。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须提前电话预约。各单位须按受理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才和教育处(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和文化大厦8楼811室)。

联系电话:65358315。

八、评审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送省外评审的依照受理单位的规定时间)。

此通知。

附件:1.海南省2020年度文体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2.海南省2020年度文体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此表由符合评审条件的填报)

   4.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此表由符合认定条件的填报)

   5.温馨提示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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