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旅文办函〔2021〕418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我要上全运”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篮球项目海南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2021年9月在陕西省举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充分发挥全运会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为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根据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程要求,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报名参赛,参赛运动员所在单位要给予支持和配合,确保比赛活动顺利举办。

  附件: 1.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海南赛区男子篮球单位组选拔赛竞赛规程

  2.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海南赛区男子三人篮球单位组选拔赛竞赛规程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1387664677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海南赛区

男子篮球单位组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海南赛区男子篮球单位组选拔赛

  二、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承办单位:海南省篮球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球队招募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5月29日

  省内选拔赛时间:2021年6月4日至6月12日

  地点:海口市体育馆、宜欣城南邦篮球场

  四、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篮球赛

  五、参赛办法

  (一)数量规定

  本次比赛以企业、事业为单位组队参赛,一个单位只限报一支队伍。每队可以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2 名、队医1名、运动员16名(赛前确定12名,不允许低于10名)。

  共招募16支球队,招满为止。

  (二)年龄要求

  参赛人员年龄为25岁-39岁,1982年5月1日-1996年5月1日出生者。

  (三)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规程总则》(以下简称“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3.运动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代表本人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从2020年5月1日前计算)参赛。就职行业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不可跨单位组织队伍,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4.专业运动员(含退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加群众组比赛。

  5.所有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包含心电图)。

  6.为保障参赛运动员人身安全,减少意外伤害带来的损失,请参赛者在报名时按照组委会要求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至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5日。不购买保险不能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中场休息时间为10分钟。

  2.选拔赛为分组循环赛及交叉淘汰赛,16支队伍分成4组,最终决出冠、亚、季军。

  3.比赛用球为男子7号球。

  4.按比赛时间,超过10分钟未到该比赛球台当弃权处理。

  七、奖励方法

  1.本次比赛前三名将获得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颁发的奖杯、奖牌及荣誉证书。冠军球队颁发全国预赛参赛证书。

  2.第四至八名获得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颁发牌匾。

  4.评选“优秀裁判员”4名,颁发荣誉证书。评选“优秀教练员”4名,颁发荣誉证书。

  5.所有参赛人员均获得本次比赛参赛荣誉证书。

  评选方法根据《中国篮球协会竞赛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

  1.打开“我奥篮球”APP,搜索本次赛事名称进行报名。

  2.报名基本要求:由队长创建球队,以整队的形式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将不允许替换队员。

  3.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一支球队参赛,赛前联席会确定参赛运动员名单后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均不能更换。

  九、报到及检录

  1.参赛运动员须备有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要求一深色一浅色、使用0-99中的号码清晰且不重复,球衣背面和胸前原则上印有本队名称和号码。检录时需穿比赛服装方可参赛,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参赛。

  2.领队联席会议前各参赛队所有成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并由领队整理装订交给赛事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

  3.举行开、闭幕式时,运动员应穿着比赛服装参加该仪式。各代表队均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到检录处出示本队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赛前检录方可参赛。

  4.在比赛中,如遇下雨、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比赛的场次,择日补赛,完成所剩余的比赛时间。

  5.如对球员资格有疑问或对裁判判罚不服可由领队或教练向裁判长提出申诉,但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不得随意罢赛,如出现此类现象则直接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

  十、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队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在选拔赛、集训、全国预赛、决赛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参加全国预赛、决赛的代表队差旅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本次比赛组委会联系人:朱景军 15120646500。

  十三、此规程解释权属本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2

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海南赛区男子

三人篮球单位组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海南赛区男子三人篮球单位组选拔赛

  二、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承办单位:海南省篮球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球队招募、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6月6日

  省内选拔赛时间:2021年6月12日至6月13日(休息日)

  地点:海口市体育馆

  四、竞赛项目

  男子三人制篮球赛

  五、参赛办法

  (一)数量规定

  本次比赛以企业、事业为单位组队参赛,一个单位只限报一支队伍。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医1名、运动员6名(赛前确定4名,不允许低于4名)。

  共招募24支球队,招满为止。

  (二)年龄要求

  参赛人员年龄为25岁-50岁,1971年5月1日-1996年5月1日出生者。

  (三)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规程总则》(以下简称“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3.运动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代表本人就职单位(落户,就职1年以上,从2020年5月1日前计算)参赛。就职行业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为依据。不可跨单位组织队伍,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4.专业运动员(含退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加群众组比赛。

  5.所有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6.为保障参赛运动员人身安全,减少意外伤害带来的损失,请参赛者在报名时按照组委会要求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至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5日。不购买保险不能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三对三篮球规则》及规则解释,每场比赛10分钟,决赛阶段在计时钟进入7分钟和4分钟以后设置两次30秒官方暂停。

  2.海南省选拔赛各代表队抽签分组。最终决出冠、亚、季军球队。

  3.本次比赛篮球使用国际篮联认证的专用球(6号球大小、7号球质量)。

  4.按比赛时间,超过10分钟未到该比赛球台当弃权处理。

  七、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前三名将获得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颁发的奖杯、奖牌及荣誉证书。冠军球队颁发全国预赛参赛证书。

  2.第四至八名获得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颁发牌匾。

  4.评选“优秀裁判员”4名,颁发荣誉证书。评选“优秀教练员”4名,颁发荣誉证书。

  5.所有参赛人员均获得本次比赛参赛荣誉证书。

  评选方法根据《中国篮球协会竞赛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

  1.打开“我奥篮球”APP,搜索本次赛事名称进行报名。

  2.报名基本要求:由队长创建球队,以整队的形式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将不允许替换队员。

  3.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一支球队参赛,赛前联席会确定参赛运动员名单后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均不能更换。

  九、报到及检录

  1.参赛运动员须备有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要求一深色一浅色、使用0-99中的号码清晰且不重复,球衣背面和胸前原则上印有本队名称和号码。检录时需穿比赛服装方可参赛,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参赛。

  2.领队联席会议前各参赛队所有成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并由领队整理装订交给赛事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

  3.举行开、闭幕式时,运动员应穿着比赛服装参加该仪式。各代表队均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到检录处出示本队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赛前检录方可参赛。

  4.在比赛中,如遇下雨、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比赛的场次,择日补赛,完成所剩余的比赛时间。

  5.如对球员资格有疑问或对裁判判罚不服可由领队或教练向裁判长提出申诉,但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不得随意罢赛,如出现此类现象则直接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

  十、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队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在选拔赛、集训、全国预赛、决赛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参加全国预赛、决赛的代表队差旅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本次比赛组委会联系人:朱景军 15120646500。

  十三、此规程解释权属本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