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才发展局,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以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关于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417号)等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本通知及其附件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栏或“阳光海南网”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一)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教练、运动防护师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在我省就业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三)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评审专业和级别

  今年我厅负责受理艺术(含文学创作)、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等系列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

  三、相关政策

  (一)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按照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执行。

  (二)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四)实行评审通过比例与职数控制。实行评聘结合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暂不作通过率的限制,但应确保评审质量,宁缺毋滥;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上按照省委人才局相关通过比例的要求执行。旅文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送评通过率正高级不超过60%,副高级不超过70%。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有关评审表、认定呈报表等表格可以从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www.hainanrc.gov.cn)“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要求双面打印、装订规范整齐牢固,否则不予受理。

  (二)提交工作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一是重点检查核心材料原件,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二是重点检查有关部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经公示和核实后的材料,单位人事部门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在“单位鉴定意见”栏中的“主管领导”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于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材料,申报单位要加强审核,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的“所在单位鉴定意见”栏中,应注明“经审核,情况属实,同意申报”,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均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需认真填写《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纸质盖公章,报送时附带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申报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确需由个人报送的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方予受理。申报人员如有两个以上工作岗位(兼职),应以本人档案托管单位名义申报。省旅文厅人才和教育处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凡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交申报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通报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通过评审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

  (四)组织评审。省旅文厅制定评审方案,提交省委人才发展局核准备案。组建海南省旅文系列各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和高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申报晋升(转评)中级和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集中在评审期间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旅文系列专业的初级申报人完成申报后,无需进行答辩,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经省旅文厅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评审结果,并将评审结果在阳光海南网“公示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委人才发展局报送评审结果。

  (六)发放评审通知、获取职称证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旅文厅将印发评审通过人员通知,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严格职称证书发放程序,省旅文厅核发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派人统一领取并及时发放到专业技术人员手中。

  五、评审认定条件

  旅文系列职称评审均按照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执行,具体为:文物博物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0]191号)规定执行;体育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6号)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33号)规定执行;播音主持专业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7号)规定执行;艺术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27号)规定执行;图书资料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0号)规定执行;群众文化专业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1号)规定执行;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的按照《中共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上述通知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栏查询、下载)。申报人员获评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日。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提供(注明“不装订”或“单独装订”的要单放)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A4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盖章。

  (一)《委托评审函》1份。相关市县若暂时不具备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须委托我厅评审的,必须由本市县人才发展局出具《委托评审函》(不装订)。

  (二)《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不装订,报送时附带电子版)。

  (三)《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6份(不装订)。必须有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的原件2份,其它的可复印。

  (四)《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必须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在本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落款日期。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无异议,材料真实,同意上报”。该表格必须贴好本人小2寸证件照片。

  本专业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仅需按照《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提供相关材料。在本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落款日期。《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必须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一式3份。其他材料按照要求提供。

  (五)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证件照片各1份(将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不装订)。

  (六)个人综合材料(含以下1-11项)。须按照《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或《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顺序编制页码,并汇编成册,一式两份。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x资格评审综合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须编页码)。

  3.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4.《个人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内容包括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主要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成果、继续教育情况及年度考核结论等。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6.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论著应指明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相关文件资料或由会议组织单位盖章证明。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及证明材料(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8.近3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9.其它与《个人综述报告》所述情况互为印证的证明材料(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10.凡破格申报者,须填报《破格申报推荐表》。由所申报专业2名以上且具有比申报人申报职称级别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亲笔签名确认,并附推荐专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须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审核同意。

  11.《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七)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

  (八)参加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回。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坚持道德底线,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要做好申报前审查和公示工作,即在申报前要对所申报人的全部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积极落实中央关于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相关要求。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符合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不再进行二级播音员主持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尤其是要加大对前年以来新出台的旅文系列8个专业技术评审条件的宣贯力度。要确保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知晓,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职改精神、运用新修订评审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

  八、受理材料的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21日。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须提前电话预约。各单位须按受理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才和教育处(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和文化大厦8楼811室)。

  联系电话:65358315

  九、评审时间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

  附件:1.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3.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4.海南省2022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5.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此表由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6.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此表由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7.破格申报推荐表

  8.诚信承诺书

  9.温馨提示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