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旅文办函〔2024〕119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非国有博物馆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海南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非国有博物馆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22日。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办理备案登记,在海南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正常,按时参加博物馆运行评估等业务活动,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三)全年参观人数不低于10000人次;

  (四)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40天;

  (五)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六)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非国有博物馆管理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

  (一)免费开放补贴。根据博物馆运行评估结果和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对非国有博物馆进行综合评定,从高到低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被评为优秀、合格档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免费开放服务补贴。对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不给予补贴,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获评“优秀”的非国有博物馆不超过非国有博物馆总数的10%。

  申请免费开放补贴需提交下列材料:

  1.海南省非国有博物馆补贴资金申报书;

  2.海南省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申请书;

  3.参观人数统计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发票;

  5.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发票复印件等。

  (二)建设补贴、定级奖励补贴、优质展览项目奖励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扶持项目亦可申请申报,申请材料及流程详见《海南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细则》(附件3)。

  四、申报流程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非国有博物馆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一)非国有博物馆申报。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根据本通知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县初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三)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博物馆名单。

  (四)公示拨付。扶持博物馆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按照相关程序核拨奖补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旅文局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非国有博物馆进行资金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现场核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使用扶持资金的单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三年内不得申请海南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扶持资金。

  (三)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不予补办。申报截止后,各市、县旅文局请在2024年3月29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联系方式:省旅文厅博物馆处陈敏;联系电话:65200682;电子邮箱:hnbwgc@163.com)

  附件:1.海南省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申报书

  2.海南省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申请书

  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6520068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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