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琼旅文办函〔2025〕17号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省演出经纪行业协会、省旅行社协会、省旅游饭店业协会,各有关旅文企业: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全国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市场统计调查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做好2025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的函》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线上培训要求,我省要按时间节点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统计工作。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统计年报工作应于2025年3月5日前完成;旅行社统计年报工作应于2025年3月31日
前完成,旅行社统计季报工作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完成;星级饭店统计年报工作应于次年的2月28日前完成,季报工作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次月的10日前完成;重点监测企业报表应在每季度次月的10日前完成。
(二)催报工作。各市县旅文部门可采取发布通知公告、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组建工作群、新媒体宣传、实地指导等方式开展本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催报工作。
(三)审核工作。各市县旅文部门要压实审核职责,重视易错、易漏环节,及时退回错填、漏填报表。
(四)异常经营单位标记或清理工作。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县审批部门负责对停业、吊销、注销及联系不上的经营主体进行异常标记或清理;各市县旅文部门可根据统计工作开展实施情况,配合审批部门在统计直报系统内对企业异常经营状态进行标记。
(五)统计工作实施报告。各市县2025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实施报告由各市县旅文部门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并函报我厅。
二、数据填报主体
(一)文化市场。2025年1月1日前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取得证件时间以批准文件日期为准)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等7类文化市场企业。
(二)旅游市场。旅行社统计年报对象为2025年1月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统计季报对象为当年当季度之前(含当季度)领取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星级饭店统计对象是全省星级饭店。
(三)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监测企业。我省纳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监测企业范围的2家旅行社、13家星级旅游饭店应在每季度次月的10日前完成重点监测企业报表填报工作。
三、数据填报(审核)方式
(一)文化市场
1.企业填报:
(1)填报工具:文化市场年度统计填报统一在全国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移动端(文旅市场通APP)进行;
(2)具体操作:移动端需按照APP下载—经营单位用户注册—身份激活—登录—填报的流程进行(详见附件6)。
2.行政部门审核:
(1)审核工具:行政部门数据审核工作支持移动端(文旅市场通APP)、电脑端(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业务https://wljg.mr.mct.gov.cn)开展。
(2)具体操作:需各文化市场统计审核员向本市县平台管理员提交用户账号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开通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s://wljg.mr.mct.gov.cn)文化市场统计直报及异常标记权限后,在平台内的全国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操作详见附件3);移动端:在开通网页端审核权限后,按照APP下载—短信登录—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部门—管理—统计直报系统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操作详见附件2)。
(二)旅游市场。旅行社、星级饭店统计填报(审核)途径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mr.mct.gov.cn/)的旅行社统计模块、星级饭店管理模块(具体填报及审核操作详见附件4、5、7、8)。
(三)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监测企业。
纳入名录的重点监测企业填报途径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mr.mct.gov.cn/)。
四、审核要点
(一)异常经营单位。各级旅文部门按职责对停业、吊销、注销、联系不上、证照不一致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开展异常经营单位梳理工作;要要求证照不一致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企业尽快到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拒不改正的移交执法部门查处;统计工作结束后,旅文部门将统计工作实施中形成的异常企业名录移交至本市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营商环境部门)进行标记或清理。
(二)指标数据单位。填报和审核单位要注意数据的单位(元、千元、万元)。审核复核时发现数据错填、漏填和异常的应及时退回,要求企业重新填报。
(三)重点审核事项。对历史数据对比异常、浮动较大(超过±20%)的指标数据,各部门应重点比对核实。特别是旅行社统计年报、季报超过200%的指标数据,要重点比对核实。
(四)规范审核工作。工作人员应确保审核的严肃性、准确性,系统将全程自动留痕,供后续统计核查及管理工作参考。
五、工作要求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按要求及时完成催报、审核、异常经营单位标记清理和提交统计实施报告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署。各市县需制定本地区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本地区统计工作,要将统计工作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完成统计工作。
(二)加强催报,做好统计。各市县可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企业催报,在催报联系过程中,要加强与辖区企业沟通协调,指导其登录软件进行填报。各市县要加强数据统计、行业数据和审批数据的比对,减少统计结果偏差。
(三)开展标记,加强管理。各市县应增强统计工作的法制性、规范性,加强审管法联动,对停业、吊销、注销及联系不上的经营主体进行异常标记或清理。对多次迟报、拒报、瞒报、漏报及提供不实数据的企业做好登记、记录,可将相关情况反馈统计督察部门严肃处理。
(四)开展培训,深化应用。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线下理论和业务培训,各市县应重点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填报人员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和填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在数据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市县要及时向我厅报送本地区2025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实施报告。
六、联系方式
统计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厅沟通反馈。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一)文化市场统计:王女士,0898-65200091;
(二)星级饭店统计:陆先生,0898-68606683;
(三)旅行社统计:梁女士,0898-66551020;
(四)技术支持: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李老师,联系电话:010-85166688,400-000-9373;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赵老师,联系电话:010-85166106。
为保障2025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统计工作数据质量,按时完成我省数据推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入我厅相关工作群,并于1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本年度统计工作具体经办人和分管领导,我厅将通过海政通工作群及微信工作群对统计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
1.行政部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申请和变更表
2.行政部门-APP端-文化市场统计直报审核手册
3.行政部门-PC端-文化市场统计直报审核手册
4.行政部门-旅游社统计上报系统审核手册
5.行政部门-星级饭店系统操作手册
6.企业-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操作手册
7.企业-旅行社统计上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8.企业-星级饭店系统操作手册
9.各类二维码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