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省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旅游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为深入推进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文明旅游工作引导,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海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专项行动,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将委托第三方承办开展2025年海南省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旅游活动工作,现拟对此项活动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海南省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旅游活动二、实施时间
2025年3月-2025年12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包括文明旅游宣传志愿者队伍组建、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志愿岗服务进企业活动、举办5·19 中国旅游日“露营之美 美在文明”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旅游伴我行”宣传公益活动、拍摄“镜鉴”旅游不文明-典型案例警示录系列短片、海南省文明旅游汇编宣传材料汇编等内容。
预算金额不超过27.35万元(含税)。
四、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团队;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类似文明旅游服务、旅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比选响应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无重大违纪声明函;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评定标准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00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U盘一起密封后,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八、结果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0898-65200091。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