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依据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省旅文厅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等。

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公布政府信息,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政府信息1273条,涵盖时事要闻、政策法规、热点回应、政务服务、公告公示、人事安排等各类信息。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904条,微博关注量达108492人;通过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537条,关注量达31115人。信息发布途径更加多样化,相对人了解政府信息的途径更加全面和便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没有发生逾期或推诿、拒绝答复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厅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厅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厅按照要求,围绕"部门推进、系统保障、集中展示"的思路,通过厅门户网站进一步开设了相关专题栏目,并扎实做好涉及我厅的牵头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权责信息公开。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自身行政权责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事项。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按照创新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精神,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对照现有权力清单,将《导游证核发》等纳入"不见面审批"事项,同时,修改编制审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二)推进政策法规信息公开。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与我省旅游文体改革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按照逢发布必解读的原则,对每一种政策文件进行了图文并茂的解读,利于相对人的理解,利于相对人的贯彻执行。

(三)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市县机构"、"直属单位"专栏,并通过"机构设置"汇总介绍了各处室的具体业务工作情况及联系方式。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使用及部门预算决算安排情况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我厅共办理省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建议和省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建议提案125件。其中,主办件60件,会办件6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并按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办结率为100%。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有待加强等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帮助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运用新媒体新平台,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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