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编制海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

规划服务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有序推进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海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服务,综合考虑响应单位实绩、报价、资质等因素最终确定第三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服务

二、项目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附件等组成;

2.规划文本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要求》体例,结合我省实际编制,规划成果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后发布实施。

三、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项目材料后,应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绩、信誉、职业道德和专业工作经验;

2.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坚持价值引领、系统规划、恰当适度、融合发展的原则;

3.片区规划以中长期规划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根据规划任务和实施条件可制定分期计划及细化要求;

4.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规划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成果报送甲方审查;

5.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甲方涉密资料和相关事务保密,如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相关资料内容失密,甲方有权拒付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150万元人民币。请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最终采购价格以中标单位最终报价为准,此项目实行总额控制,据实结算项目基本费用及项目管理费,各项之间可根据执行方案调剂使用。项目完成验收时乙方须提供结项报告,甲方逐一核对服务条款内容及数量的佐证材料后,予以验收;未按服务条款内容及数量执行的部分,予以核减;

2.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成交条件: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响应单位实绩、报价、资质等因素最终确定第三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六、递交资料明细

1.提供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

2.提供海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服务方案及报价;

3.提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资料递交时间与地点

1.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18:00时止。

2.资料递交方式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1416室。

八、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卿主任,联系电话:0898-65335872。

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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