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关于促进海南文化展演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的公示
为提升市场活力,加快文体市场恢复振兴,拉动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由我厅和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海南文化展演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按照要求,现将《措施》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22日至3月23日共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实名书面向省旅文厅反馈。
联系人:吴帆
联系电话:0898-65200107
邮箱:309096057@qq.com
附件:关于促进海南文化展演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
附件
关于促进海南文化展演体育赛事和会展
活动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海南文化展演、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快速复苏,加快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制定本措施。
一、重启六大品牌体育赛事活动
继续支持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海南国际马拉松、国际旅游岛帆板大奖赛、海南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进一步提升品牌赛事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海事局、各市、县、自治县政府)
二、增加文化展演、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产品供给
继续开展海南亲水运动季、沙滩嘉年华、越山向海人车接力巅峰赛等“体育+旅游”“旅游+”的精品赛事、大型音乐会、演唱会等“文艺演出助游琼”活动。进一步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中国(海南)体育用品和装备进口博览会、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健康商品交易大会等品牌会展活动。办好海南省全民健身系列、青少年锦标赛和U系列赛事、竞技职业赛事、文体研学、万宁冲浪系列赛事等不低于500项活动,鼓励各项文化展演、体育赛事活动落地海南举办。(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各市、县、自治县旅文部门)
三、丰富文体会展消费市场新业态
鼓励市县发放文体消费券刺激市场消费,出台促进文体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各市县充分利用各类场馆发展体育商贸、会展、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充分发挥会展活动带动离岛免税、餐饮消费的积极作用,加快会展与旅游消费的深度融合。鼓励市场主体利用资源打造山地、水上、沙滩、低空空域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新场景项目,发展户外休闲运动和体育旅游。(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各市、县、自治县政府)
四、设立体育赛事文艺展演专项支持资金
设立文体专项奖补资金,总规模1.1亿元。对传统品牌赛事予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6000万元用于支持市县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文化展演和体育赛事活动。体育赛事活动根据层级、规模、影响力等因素给予实际支出最多不超过30%的事后奖补,国际级体育赛事活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全国级体育赛事活动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省级体育赛事活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重大影响力体育赛事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文艺展演奖补根据观演人数对企业进行补贴,观众人数达3万人(含)以上补贴150万元;观众人数达2万人(含)至1万人补贴100万元,观众人数1万人(含)内补贴50万。已获得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支持资金的,省级按照实际支持资金20%比例对三个市予以补贴,其他市县按30%补贴。鼓励市县参照本措施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刺激社会力量投资办展办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各市、县、自治县政府)
五、充分发挥会展激励政策作用
在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支持各类大型会展项目来琼举办,对纳入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在我省举办列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名前三名的专业展览和引进在我省举办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给予最高不超过700万元的奖励,具体支持方式与标准、申报和资金审核拨付程序等按《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旅规〔2020〕11号)规定执行。鼓励各市县根据实际,围绕参会人数、酒店间夜数、展位数量等制定会展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有关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自治县政府)
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除个别重大文化展演和体育赛事活动、专业展览或会议外,逐步将原由政府举办和承办的文化展演、体育赛事活动、专业展览或会议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吸引、扶持优质文化展演、体育企业或组织承办海南文化展演、体育赛事活动,释放体育消费潜能,增加体育文化展演消费。(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自治县旅文部门)
七、加大税费和金融信贷、场地支持
支持市县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租用政府、国有企事业场地办展办赛的应予以折扣优惠。进一步落实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可享受免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针对性金融服务文化展演、体育企业、体育组织方案,设立信贷服务快速通道,拓宽融资渠道,有效保障中小微文化体育企业、组织融资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在自贸港母基金框架下设立文体产业子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金集团、各市、县、自治县旅文部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各地方银行、各有关保险机构)
八、简化办会办展办赛申办流程
在海南政务服务网及重点城市分别设立“办会办展办赛统一服务窗口”,优化举办文艺展演、体育赛事活动、会展办事指南及流程并向社会公布,举办单位可在线进行申办。简化办展办赛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举办海南文化展演赛事推介会,发布年度文化展演体育赛事计划,吸引群众和游客广泛参与。研发上市以品牌体育赛事为主题的即开型体育彩票,提升赛事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自治县政府、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
九、用好办展办赛资源
引导企业、协会、运动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充分用好海南江河湖海、沙滩、空域等场地资源,降低办展办赛使用门槛,鼓励在符合环保、海域、空域、热带雨林使用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水上、沙滩、低空飞行、热带雨林穿越等文体项目开发利用多元场地。(责任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海南海事局、省商务厅、各市、县、自治县政府)
十、优化办会办展办赛发展环境
鼓励国际体育组织、总部企业、文体会展人才落户海南,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市场主体引进和投资文化展演和体育项目,建立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通过援企稳岗、减免租金、降低融资成本、降低土地成本等多措并举的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供安全保障支持措施,确保安全办展办赛。(责任单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安全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国资委、各市、县、自治县政府)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