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
2023年“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
品牌形象推广和政策宣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切实高质高效推进“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品牌形象推广和政策宣贯项目,拟面向社会采购2023年“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品牌形象推广和政策宣贯服务,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品牌形象推广和政策宣贯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3年3月至11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目主要为策划2023年“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品牌形象推广和政策宣贯服务工作,筹划项目学员技能评比展示活动,预算30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服务方案;
(六)提供近3年与本项目类似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七)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中午12时止。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81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符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65200683、65200602。
附件:参选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