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立案查处涉旅案件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或个人 | 违法违规事实 | 处理情况 |
1 | 郑某燕 | 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 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给予郑某燕没收违法所得六百元,并处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委派该导游的海南嗨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2 | 海南鑫屿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要求导游垫付费用 | 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该旅行社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案责任人黄某处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3 | 海南铭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安排购物场所,未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 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对该旅行社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案责任人郭某为处一万七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4 | 海南邻邦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对该旅行社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案责任人王某和张某峰分别处一万七千元和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5 | 海南望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 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四条,对该旅行社处一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6 | 海南多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对该旅行社处三万元罚款和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该案责任人王某处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