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印发了《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2021年10月26日起施行。《办法》聚焦当前三亚水上旅游项目法规制度不健全和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为各类水上旅游项目提供治理依据,界定了水上旅游项目的涵盖范围、经营条件、促进措施、备案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着力解决水上旅游项目无序运营等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意味着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得到了更加完善有序的监管,将进一步提升水上旅游项目品质,推动“水上游”迎来加快发展的黄金期。

在三亚半山半岛外海域,游客乘坐游艇在体验水上项目。三亚日报记者 陈聪聪 摄

  三亚是国内外知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海水清澈、能见度高、水温适中,全年适合开展各类水上旅游项目。近年来,三亚水上旅游发展迅速,种类繁多,各类旅游船舶和水上旅游新业态项目广泛分布在三亚湾、亚龙湾、后海、蜈支洲岛等海域,因此也产生经营秩序较为混乱、投诉多、法律依据空白等不少问题。对此,根据三亚市政府立法任务部署,成立海上旅游项目专项整治调研专班,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牵头制定该《办法》。

  对于《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不少业内人士纷纷点赞。三亚波塞冬国际游艇俱乐部总经理孙凯告诉记者,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游艇市场和海上旅游项目都存在秩序混乱、恶性竞争、非法营运等乱象,各相关主管部门一直都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但是缺乏一个完善的机制进行整体高效的管控,如今《办法》的出台将为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提供法律法规保障,也为游艇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接下来,我们会配合政府的监管要求,抓紧完善相关备案资料,共同维护三亚海上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通过资源整合,自我创新,做大做强三亚‘海上游’市场。”孙凯说道。

  “这是继2019年三亚市在全国率先对‘游艇租赁’进行先行先试以来, 又一次‘对照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推进制度创新的有利尝试,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行业协会也将从行业自律转向行业自治,共同发力促进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三亚市游艇帆船协会副秘书长左志勇对《办法》的出台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期待。他认为,《办法》将促进游艇租赁经营市场秩序的规范化,引导游艇租赁市场走向公平竞争的正轨,并推动“单一窗口”向经营市场秩序监管的深化,改变过去多头监管的旧模式,还可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新进和扩大生产规模,带动水上旅游项目经营者向高品质和个性化服务转型,推动“水上游”迎来加快发展的黄金期。

  三亚市旅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水上旅游项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到旅文部门、资规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9个部门,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界定不清晰、分工不明确、职能重叠,降低了行政效率,推高监管成本;同时,由于国家缺乏相关对海上旅游项目的立法条例可依据,造成各个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执法依据,导致监管存在盲区和漏洞,在此背景下,为破解三亚水上旅游管理不规范的难题,三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四个一”(即一个管理办法、一个规划、一个监管平台、一套行业规范)监管体系,探索构建海上旅游业态发展与监管制度体系。其中,一个管理办法指《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一个规划指《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一个监管平台指智慧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一套行业规范包括《三亚市潜水旅游服务规范》《三亚市冲浪旅游服务规范》等。

  “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缺一不可,将形成合力全面规范水上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海上旅游业态平稳健康发展。”据介绍,一个规划方面,目前三亚市资规局正牵头制定《规划》,已完成初稿,将为三亚合理配置海域资源、引导海洋产业优化布局、保护特殊海域生态环境、建立科学的海域使用管理秩序、合理海域审批提供有效依据。一套行业规范方面,三亚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及潜水冲浪旅游行业代表成立规范编制小组,启动对潜水冲浪旅游企业和重点发展潜水冲浪旅游的湾区进行实地调研,已初步完成《三亚市潜水旅游服务规范》及《三亚市冲浪旅游服务规范》初稿,计划于10月底印发实施。一个监管平台方面,建设海上业态数字化监管平台,目前率先在游艇旅游业试行,已初步实现游客实名制、船艇调度、船艇全球定位、轨迹回放、应急指挥、断电/偏航/超速预警等功能,将实现海上旅游项目监管数字化智能化。

  “通过以上机制,我们希望能够促动三亚海上旅游实现监管更加规范,行业能够有序发展,维护三亚的旅游市场形象,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三亚市旅文局相关负责人说。

  原标题:今起施行《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 业内人士纷纷点赞

  记者:李少云

(编辑: 盛青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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