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海南省12345热线举报称:海南某旅行社导游吴某月,使用的《导游员资格证书》系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海南省旅文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立案并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

经查,2014年,吴某月联系到一个外省自称可以办理导游证的不法人员,并向其转缴了5000元办理“费用”。此不法分子通过找人替代吴某月参加导游员资格证书考试,于2015年4月把办理好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身份标识”邮寄给吴某月(目前,属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2023年7月和2024年6月,吴某月先后将通过不法手段取得的“导游证”挂靠在三亚某旅行社和海口某旅行社从事导游活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严密取证,省旅文厅依法撤销其利用伪造证件套取的“电子导游证”,并将其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12月20日,海口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吴某月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海南省旅文厅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积极协同,坚决打击我省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彰显了海南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市场一切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零容忍”姿态,有力维护了海南旅游品牌和游客权益,切实为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


(编辑: 林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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