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省重点时期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根据我厅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全省各市县集中开展第一季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市县旅文局充分利用旅游文化场所等优势资源开展普法宣传行动。如文昌市旅文局在张云逸纪念馆广场设立咨询台,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现场向群众普及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筑牢思想防线。琼海、万宁、东方、琼中等市县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

开展普法宣传行动现场
二是聚焦重点场所,加强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以宾馆酒店、家电商场等作为重点,加强监管检查。五指山、陵水、保亭等市县旅文局在检查中,深入核查各酒店的电视节目信号来源、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行为,并在检查过程中对经营负责人宣讲《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规,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检查中,未发现超范围接收电视节目的情况,卫星电视节目接收来源渠道正规、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开展广播电视传播秩序检查行动现场
三是强化执法整治,清理违规设施。各市县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宾馆酒店、乡镇等地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东方、乐东、昌江、保亭、白沙等市县依法对发现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进行处置,形成了有效震慑。

各市县执法整治行动现场
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拆除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240余套,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效。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切实维护好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厅广社处供稿)
(编辑: 孙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