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导游资格对应的职称为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今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助理经济师的职务和岗位任职条件、聘任程序聘用取得导游资格的人员,且取得导游资格的人员无须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及颁发职称证书,导游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取得导游资格亦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即中级经济师)的基础资格条件。

2017年,导游资格被人社部列入国家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为导游职业纳入职称序列奠定了基础,是我国导游职业队伍建设的一大突破,为我国导游队伍实现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相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详见《通知》附件《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编辑: 韩建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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