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至9月,八届省委第一轮第七巡视组对中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党组(以下简称旅文厅党组)开展了巡视。11月2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旅文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巡视反馈问题107个(包括省委第三巡视组行政审批延伸巡视发现问题5个),分解为19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139项,正在整改60项,整改完成率69.8%。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

  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厅开展巡视,是对全厅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党性教育、政治教育,为我厅更好地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具体深刻、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我厅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旅文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专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讲话和厅主要领导表态讲话印发至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传达学习。

  (二)在强化担当上下功夫,压紧压实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旅文厅党组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的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厅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厅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督促自上而下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

  (三)在组织实施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巡视整改的各项措施。旅文厅党组严格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逐条对照整改方案,高质量高标准落实整改措施。

  (四)在督导调度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巡视整改的工作质效。旅文厅党组狠抓整改落实,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厅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厅巡视整改办建立日常调度机制,督促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抓好整改、逐项销号。

  (五)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巡视整改的长效机制。旅文厅党组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出台和修订规章制度57项,逐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为全厅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厅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及时组织学习研讨。2022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学习任务共计26次,其中专题研讨5次。2023年3月20日,印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以多种方式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起草《海南发展生态旅游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建议》《海南高端旅游产品业态培育管理意见》《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积极推动东方、万宁、陵水、白沙4个市县创建雨林类国家A级旅游景区。

  (2)关于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全域旅游建设推进迟缓的问题。一是2023年2月9日我厅与中国旅游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二是争取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支持我省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优先对三亚天涯海角游览区开展5A级景区评定,并对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旅游区评定5A级景区加强指导。三是指导市县推动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儋州石花水洞、琼中百花岭等4A级景区周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四是积极推动呀诺达探索雨林等项目落地。省政府已成立“海南省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厅领导多次召开办公会研究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推进情况,赴项目地开展实地调研,对相关市县提出推进意见建议。五是积极推动全域旅游建设,2023年初召开了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推进大会,对未来三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新评定了5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2.关于部分重点工作落实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3)关于文物保护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海南省文物保护条例》列入一类立法项目,正在抓紧开展调研和编制工作。二是2022年厅执法局对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8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2022年12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市县旅文局和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三是加大对各市县文物修缮项目统筹推进力度,2020年中央划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已基本支出完成,2022年申请的1512万元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四是2022年12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儋州峨蔓古盐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通知》,督促加快推进峨蔓古盐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

  (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推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积极组织各市县旅文局和相关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三是指导督促省级文化保护区建设,研究制定推动出台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四是加强对黎族船型屋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2022年12月印发《关于做好俄查村黎族船型屋保护工作的通知》,并下达80万元用于俄查村黎族船型屋保护利用工作。

  (5)关于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一是推动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2023年3月3日召开了海南省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大会,正式公布首批5个省级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示范市县名单;2023年3月24日印发《促进海南省文艺展演和体育赛事活动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二是2023年1月5日向省政府呈文,争取对体职院新校区项目采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形式建设,对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项目采取引入社会资本的形式建设,破解两个项目建设资金问题。三是提升体育赛事市场化程度,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海南省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继续做好体育赛事奖补政策宣讲,以赛后奖补的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办赛,鼓励体育赛事活动市场化运营。

  (6)关于广播电视工作发展滞后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广播电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2023年全厅经费预算中广播电视经费占全厅工作经费16%。二是进一步加大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的指导力度,2022年10月以来先后有《两个人的小食光》等10部网络微短剧入选国家广电总局重点推荐剧目名单,实现历史性突破。

  3.关于推动改革创新不够的整改情况

  (7)关于制度创新成效不足的问题。《海南在全国率先实施旅游服务质保金保险制度》被评为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8)关于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正与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省一体化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动我省审批系统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解决办事群众“二次录入”问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了海政通“省旅文政务服务审批工作群”,将全省旅文系统政务服务培训班列入2023年培训计划。

  (9)关于体育赛事未实现“管办分离”问题。一是推动省体育总会于2022年5月完成换届选举,并重新修改章程,原本人员松散、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得到了优化。二是努力推动体育赛事活动实现“管办分离”,将原本政府的部分事权交由赛事中心、省体育总会管理,将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交给协会、俱乐部和第三方承接。

  (10)关于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不力的问题。加快研究推动省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和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改革。一是根据《海南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2月13日,已报送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的安置建议和资产清查情况。二是2023年2月23日厅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省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困难。

  4.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1)关于公共文体设施配备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一是积极配合该项目业主单位和牵头单位共同推动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省美术馆两个项目的建设工作。二是努力提升全省公共文体服务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民健身路径的普查工作,重新调配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配建分布点,提高器材使用频率。

  (12)关于部分惠民文体活动群众参与度低的问题。一是出台《鼓励引进优秀剧目演出资金补贴办法(试行)》,调动演出市场主体积极性,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演出,增加群众参与度。组织完成首届中国(海南)东坡文化旅游大会文艺精品演出季,共组织大型音舞诗画《不老的东坡》等8台剧目演出17场,观众反响良好。二是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审计,对2019海南亲水运动季未达到办赛效果的活动,将不予纳入来年项目计划,并要求主办方退回部分办赛经费。对历年亲水运动季、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效果不佳的项目进行调整,2022年和2023年已扩大项目征集评审范围,优化了项目选择,确保了赛事举办质量。

  (13)关于扶持行业企业发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2022年8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确定奖补项目34个,资金总额452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4个,合计230万元,标准化奖励30个,合计4290万元,奖补资金已于12月27日拨付到位。二是实施促进旅游业恢复重振超常规措施等政策,推出十大主题营销活动,开展促进旅游业恢复重振营销推广百日行动。国内首创打通银联和六大旅游在线预订平台,面向全国发放5300万元旅游消费券,面向约2.1万名援琼医护人员发放4200万元消费券。三是对全省涉旅企业拨付帮扶资金近1亿元,受益企业800余家(次);出台“琼旅保贷”风险补偿政策,设立省级财政1亿元风险补偿池,有望撬动新增10亿元银行贷款专项支持涉旅企业;安排旅文系统近百名干部“点对点服务”101家受疫情影响严重和急需帮扶的企业。四是海南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基金于2021年1月29日完成工商设立以来,基金主要出资人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完成出资,也无继续出资计划,该基金已按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14)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的问题。我厅采取多种收视方式解决全省2541户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不好的问题,并通过全覆盖验收的方式,确保上述群众能够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相继开展“重走琼崖红军路,追逐百年红色足迹”海南旅游文化系列推广活动、“灶台革命”、体彩助学活动等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0801”疫情期间,牵头成立滞留旅客服务和离岛工作专班,成功保障了25.5万名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受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表扬肯定,工作经验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认可并在全国推广。

  5.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不足的整改情况

  (15)关于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一是2022年12月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安委会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了海南省安委会旅游专业委员会;将高空跳伞、低空飞行、游艇旅游、冲浪、潜水等旅游新业态安全工作纳入春节期间督导检查的重点任务。二是正在推进陵水、三亚、万宁3个市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16)关于行业安全监管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每月委托第三方开展一次暗访,对发现的旅游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市县及时整改;每季度聘请三位安全专家与我厅一同对市县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将旅游新业态安全工作纳入重大节假日的督导检查内容;2022年12月对高空跳伞等旅游新业态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已督促市县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播出安全监管。在全省通报定安某发射台、乐东某发射台的重大停播事故,完善了发射台监测设备,并纳入日常监测,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针对某卫视频道违规广告问题,作出所有商业广告停播7天的处罚;针对两个电视台违规广告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和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7)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顶风违纪的问题。2022年11月27日召开作风整顿建设“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专题会,会议通报了原厅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厅系统近年来发生的15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2个被问责单位作检讨发言,总结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12个方面突出问题。厅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组织52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巡回展。

  (18)关于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对各单位开展一轮作风纪律抽查检查,组织全厅集中开展了党纪法规学习。二是对某直属单位不及时收回有关财政资金及2个处室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进行问责调查,督促整改落实。2022年厅机关纪委开展明察暗访17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19)关于查摆廉政风险点走形式的问题。2022年11月11日印发《关于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单位按照权力运行流程,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2023年1月16日印发《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0)关于落实清廉自贸港建设任务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厅党组积极落实清廉自贸港建设任务,2023年2月27日印发2023年廉洁文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指导南海博物馆建设廉政读书角,省图书馆增设廉洁文化墙,督促艺术处和省琼剧院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推动廉洁文化阵地建设。二是完成琼剧《海瑞》复排工作,计划2023年演出;2023年3月17日省纪委和我厅共同主办“清廉自贸港”主题书画美术展,153件优秀作品入选开展仪式。

  2.关于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21)关于厅机关纪委业务能力相对较弱,主动监督少,协助党组对直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不足的问题。一是2022年组织厅系统纪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42名纪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2名纪检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二是元旦、春节期间对各直属单位开展9次明察暗访,厅机关纪委按要求列席厅党组会,日常监督约束作用发挥明显。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22)关于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在全厅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回头看”专项活动及“纪律教育月”活动。召开作风整顿建设“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专题会。二是对各单位开展一轮作风纪律抽查,组织全厅集中开展了党纪法规学习。三是2022年12月23日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全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

  (2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2022年12月31日海南全域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已报省大数据局审核。二是经认真核实,2021年嗨跑海南活动整体影响力和点击量达到预期效果,发挥了宣传和整合海南路跑赛事资源的作用,受经费影响,我厅已不再继续举办嗨跑海南活动。

  (24)关于懒政怠政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2022年8月15日与某公司解除《速录服务协议》,不再委托第三方对厅相关会议录音速录整理。2023年2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得将相关会议录音速录整理等应当由我厅直接履职的事项外包,专业性较强、确实需要外包的事项,要严格按程序报厅领导审批。二是某直属单位馆藏珍贵纸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向省财政厅重新申报资金拨付,该项目正在启动修复工作。三是推动内部审计10个问题加快整改,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监管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突出的整改情况

  (25)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是2023年3月1日我厅印发《厅本级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采购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管理和内部权力运行。二是经自查,2021-2022年旅游宣传推广招投标项目,未发现有共同投资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等问题。三是将国内游客花费调查项目作为独立项目开展调查,已按财政资金使用程序选定项目承办方。四是根据以最高分确定项目承办方的原则,启动旅游卫星账户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2023年1月31日经厅务会讨论审议,最终确定项目承办方。五是经自查,未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建设项目有围标串标和违法转包、分包的问题。

  (26)关于项目执行缺乏监管的问题。一是请第三方机构对“旅游产业信息平台”项目进行评估,根据实际工作量结项。二是按照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海南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工作。三是经评估,追回《海南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质量提升调研报告》未产生实际效果的费用26774.44元。四是印发《关于报送截至2022年年底未完结项目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已支付项目首款、但实际未完结的项目。2021年“永远跟着共产党”惠民演出受疫取消,预付款44.5万元已全部退回我厅指定账户;2021年海南中华龙舟体验营和2021亲水运动季澄迈龙舟公开赛活动已办完并支付了尾款。五是要求项目承接公司按时归还电视剧专项资金,经协调未果,已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该公司限期返还该电视剧专项资金,2023年1月12日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六是省琼剧院制定《惠民演出管理规定》,对惠民演出等项目的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要求和约束,狠抓项目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从根本上杜绝了合同签订时间混乱以及验收材料造假等问题。

  (27)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差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招标代理协议中加入“查询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等条款。二是邀请体育行业专家对2022年海南亲水运动季征集的赛事活动项目进行评估,严格遴选承办单位,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按照方案和预算进行核查,确保每项支出都有对应的事项、达到应有的标准。三是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宣传推广项目费用合理性、合同条款制定科学性、专业性等指标进行专业化审核,对未达到合同约定推广效果的部分核减费用。四是联合多家OTA平台和新媒体平台共同开展“莘莘学子畅琼游”等十大主题活动和2022年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宣传推广,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统筹旅文融合发展不力,班子队伍“合而不融”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28)关于融合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2022年8月以来已调整原旅游口、原文体口干部交流轮岗6人次。二是《海南省旅游文体融合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已到位。

  (29)关于班子队伍“形合神不合”的问题。厅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分工,2023年2月,省委同意我厅领导分工调整,原文体、旅游分管副厅长分工均已发生变化,班子队伍“合而不融”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30)关于机构职能设置缺少统筹谋划的问题。2023年1月省委编办同意我厅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撤销人才和教育处,其职责划入人事处;增设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革命文物处);文物处更名为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职责进行调整;综合协调处更名为宣传处,职责进行调整;国内市场和节庆活动处职责进行调整。

  2.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31)关于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发挥合力不足的问题。厅党组书记带头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之间遇事多沟通,提升了厅党组融合度,巡视反馈以来,厅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后8次与个别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要求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分管工作。

  (32)关于班子成员党性原则不强的问题。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度厅党组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针对巡视指出的党性原则不强、对违规问题坚持原则不够等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厅党组成员在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意见建议95条,批评意见11条。二是要求领导未参加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所在党支部开展整改,并列入季度党建督办工作事项。2023年2月8日印发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落实好领导班子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的整改情况

  (34)关于干部选拔搞平衡的问题。2023年2月,厅党组在厅机关各处室(局)选拔晋升7名干部,其中原旅游委1人,原文体厅4人,另有2名为合并后军转干部。

  (35)关于解决干部超编问题力度不足的问题。2022年6月以来,已减员9名,占核定编制数的6%,其中4人为提前退休,3人到龄退休,1人调出,1人到人大任职。我厅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现有24人。挂职结束的处长已任宣传处处长。

  (36)关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不及时的问题。省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主任和省旅游培训中心两名副主任因机构改革不明朗暂不适宜配备,2022年9月以来,已配备省民族博物馆副馆长1名,厅机关1名干部挂职任省图书馆副馆长。

  (37)关于监督指导直属单位选人用人不到位的问题。已约谈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选派该直属单位1名干部到厅人事处挂职锻炼,学习人事工作业务。

  4.关于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38)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2022年12月,认定郑某等为旅游和宣传文化领域C类人才,并向省人才服务中心推荐。积极组织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成为旅文行业常态化引才聚才的重要平台,已组织发动21家旅文行业企事业单位共征集人才需求岗位195个,共400人;厅3个直属单位征集9个岗位15人。二是2022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共举办6场高级职称评审会,高级职称参评85人,通过52人,其中副高72人通过45人,占63%;正高13人通过7人,占53.8%。

  (39)关于行业人才流失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结合国内外旅游推广活动,宣传自贸港人才服务政策;利用厅官网、公众号和新媒体宣传我省人才服务保障政策。二是旅文人才服务事项已实现“一网通办”和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将“旺工淡学”项目招生范围扩大至免税、旅游装备和旅游商品、乡村旅游和高尔夫旅游等业态,切实提升旅游一线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大对旅文人才开发和培养经费倾斜力度;申请增加“人才强旅”和“人才兴文”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的名额指标和经费支持。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4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2023年1月9日印发《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将党组织负责人主抓党建工作列入重点考核内容;2023年3月16日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支部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专题活动等任务,列入季度OA系统党建督办事项要求落实。

  (41)关于换届选举与发展党员有关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023年3月16日印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及进一步强化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程序,下达季度党建督办事项,指导基层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及党员发展工作等。

  (4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2023年2月8日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落实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任务。

  6.关于关心关爱干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43)关于为干部澄清正名不及时的问题。2022年10月17日省博物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反馈了近三年来匿名反映省博物馆的问题核查情况,并澄清举报不实的问题。2023年3月6日南海博物馆召开澄清正名会,对6名干部职工作澄清正名。

  (44)关于带薪休年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通知各处室(局)和直属各单位,统筹安排2022年度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年假的工作人员在2023年3月31日前调休补休。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45)关于厅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未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问题。一是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督促和指导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上轮未整改到位的15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深入查摆巡视整改问题。二是积极督导市县完成4000万元专项资金的支出,万宁市、琼海市、三亚市支出进展较为顺利,海口市、乐东县已经启动了项目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预期支出进度,资金总体支出进度已超过53%。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46)关于厅机关纪委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监督不够的问题。厅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大推动巡视整改的力度,将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列入日常监督清单,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人为责任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参加巡视整改专题会和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单位严肃认真对待巡视整改。

  3.关于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未落实的整改情况

  (47)关于对相关制度规定缺乏检查督导的问题。一是2022年11月21日印发《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并废止《内部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厅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展开内部审计工作,覆盖所有厅直属单位,不留死角,2023年3月16日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要求厅直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到各直属单位抽查证件管理情况。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问题方面

  (48)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已将廖某2021年度考核结果修改为不确定考核等次;对私自往返澳门的干部诫勉谈话。二是制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

  (49)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2020年以来因漏报、瞒报个人事项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处理。二是巡视反馈以来,全厅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核查2人,均比对一致。三是在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时,对厅系统填报对象进行政策辅导。

  (50)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3年2月委托第三方实施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3份档案的年度考核表已及时归档。二是已完成近两年接收的军转干部、选调生档案专审工作。

  (六)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开展公共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

  (51)关于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省图书馆二期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预计投资,待完成土地相关手续后即可规划验收、联合验收和整体移交。扩建后的省图书馆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达到省级一级馆标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市县积极改善公共图书馆条件。从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安排近5000万元支持省图书馆和三亚市、儋州市等市县(区)图书馆的建设。

  (52)关于省琼剧会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省琼剧会馆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与省群众艺术馆项目合并为“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于2020年9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正按立项规定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计划2023年竣工。

  (53)关于市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滞后的问题。2020年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海口、三亚、琼海、万宁四个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全省已建成14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因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及疫情等因素,项目建设工期受到影响,预计2023年可全部完成建设。

  2.关于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情况

  (54)关于省旅文厅党组对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协调推动不够的问题。某直属单位违反规定签订了6.9亩土地租赁合同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努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022年11月18日省高院驳回该直属单位再审申请诉求,该案已走完司法程序。

  3.关于某直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整改情况

  (55)关于以虚假合同隐瞒演出收入资金,用于发放个人补贴、租车的问题。一是分别对演出团班子作出调整及处理。对历任负责人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诫勉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厅党组对7人作出提醒谈话的处理决定。二是已修订完善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三是已追回在职在岗违规发放款项共计320852元,余下部分36438元为死亡、辞职、调出及退休人员,收缴难度大。

  4.关于采购项目违规操作的整改情况

  (56)关于惠民演出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未报财政部门批准及招标的问题。经自查,我厅惠民演出活动单一来源采购均已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才实施。2020年以来,惠民演出活动政府采购项目未发现存在共同投资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等问题。

  (57)关于旅游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未报财政部门批准、旅游广告投放有共同投资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的问题。经自查,2021-2022年旅游宣传活动招投标项目,未发现有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未报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况,旅游广告投放政府采购项目未发现有共同投资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等问题。

  (58)关于体育赛事活动投标公司有共同投资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的问题。经自查,2020年我厅涉及招标、公开征集的赛事活动项目,未发现存在共同投资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等问题。

  5.关于某剧组在惠民演出中违规发放90.5万元补贴的整改情况

  (59)关于某剧组在惠民演出中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加大追缴力度,由党员干部带头上缴,从相关人员工资中分期扣款。已追回在职在岗违规发放款项共计536159元。

  6.关于有些单位编制空缺较多,没有及时招聘补充编内人员,反而招聘大量编外人员的整改情况

  (60)关于省旅文厅党组对有些单位编制空缺较多,没有及时招聘补充编内人员,反而招聘大量编外人员的问题。一是督促厅直属单位加快按规定做好财政全额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招聘工作,2020年以来共9家直属单位完成招聘编内人员78名,2022年以来有四家单位计划招聘编内人员共23人。二是省委编委有关文件规定“对长期空编且空编数达到一定比例(原则上超过30%)的单位,经充分评估后按比例核减收回编制”,我厅直属单位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空编均低于30%。三是省委编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从省旅文厅所属事业单位(学校除外)统筹调剂空编,逐年增加省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编制规模,2024年底前达到90名以上”,因此暂预留部分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编制未招聘待统筹调剂。四是直属单位中,省琼剧院空编占比较大,因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困难,所以未开展招聘。五是省博物馆、省民族博物馆、南海博物馆、省图书馆均为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需外聘大量的保洁人员和安保人员维持馆内正常运转;省旅游学校、省文化艺术学校、海南体职院三所学校需外聘课时教师、宿舍管理员、保安、清洁工等后勤人员;省体彩中心因全省有约2300多家实体网点,工作量大,也需外聘大量工作人员开展对接管理工作。

  7.关于直属单位涉嫌违纪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61)关于原省旅游委对下属单位涉嫌违纪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一把手”监督。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21年谈话31人次,2022年谈话27人次。2020年7月17日和2022年11月27日,厅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对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了调研,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症节,提出了具体对策措施。三是加强明察暗访,2022年开展明察暗访17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厅直属单位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五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发挥震慑作用。

  (七)关于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行政审批延伸巡视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62)关于省旅文厅部分审批事项在审批办仅行使事项受理,无法独立办件的问题。重新梳理我厅审批事项,对两项业务性不强,不需报国家部委审批的事项,修改审批流程,调整由审批办独立办理。

  2.关于设置特殊环节无上位法依据的整改情况

  (63)关于省旅文厅部分事项审批环节中,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条件下违规增设了“特殊环节”的问题。重新梳理设置“特殊环节”的审批事项,经省政务中心事项梳理组审核,正式对3项无上位法依据的事项取消“特殊环节”。

  3.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的贯通协调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的整改情况

  (64)关于省旅文厅与市县审批局、执法局的OA仍不互通,政策更新、请示反馈等工作开展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与市县审批局、执法局OA互通为各省直机关单位共性问题,继续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局做好互通相关工作。二是已与各市县、各重点园区负责旅文政务服务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建立海政通协同工作群,推动协同办公,在线及时解决难点、疑点,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

  4.关于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

  (65)关于省旅文厅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进展缓慢,线上渠道宣传发动不够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已在我厅官网和相关工作群发布“我厅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零跑动’”的公告,服务对象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经我厅审批办办结后,由省政务中心统一邮寄相关许可证或批件。

  三、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关于发展中高端、生态旅游的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到位,生态旅游发展、5A级景区打造、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落地等方面还需加大推进力度。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体育事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落实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海南省文物保护条例》尚未出台,儋州峨蔓古盐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尚未实际启动,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海南体育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尚未落地。改革创新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2021年以来再无新的制度创新案例,体育赛事尚未实现“管办分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够牢固,公共文体设施需加大建设力度,惠民文体活动需充分结合群众需求谋划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到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落实清廉自贸港建设任务有差距,廉洁主题文艺作品创作数量少,推广宣传还不到位,厅机关纪委业务能力相对较弱,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2018年建设的海南全域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处于停摆状态。项目执行缺乏监管,2018年旅游产业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和部分因疫情取消活动的预付款尚未收回,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收回未按期完成拍摄的电视剧专项资金尚未收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合理配备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问题需加快研究推进。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方面。2021年审计指出的“违规审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资金,导致5个项目扶持资金4000万元使用效率低下”问题至今未完成整改。厅机关纪委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监督不够。

  (五)关于对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行政审批延伸巡视发现问题方面。行政服务效率有待提高,导游所属单位变更等审批事项仍需在国家部委和我省两个审批系统分别录入,既不便民也不利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期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巩固深化集中整改成果,继续全面彻底整改,任务仍然艰巨。

  巡视组在巡视反馈时对我厅提出的“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履职担当,持续推动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等5条意见建议,为我们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和全厅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重要遵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实实在在的整改行动体现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省委部署和巡视组要求上来,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对党忠诚、加强班子建设、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具体行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决完成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整改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汇聚工作合力。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实,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强的韧劲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见底清零。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持续推进的中长期任务,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坚决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一个改到位,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严格按照要求每年两次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报送后续整改情况,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完毕。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严明整改纪律,强化跟踪问效,杜绝反弹回潮。

  (三)始终强化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动力,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自觉把巡视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强省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等全厅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整改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真抓实改、担当作为,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的具体行动,努力推动全厅系统党的建设有新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有新气象、各项工作有新提升,全省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200627;邮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机关纪委,邮政编码:570204;电子邮箱:2653041027@qq.com。

  中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党组

  2023年4月3日


(编辑: 肖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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