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政策发布以来, 受到了广泛关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近日,我省在《若干措施》原有20条措施基础上,优化了9条措施,新增了4条措施,深化文体旅商展融合发展。
此次《若干措施(修订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向社会主动公开,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奖补资金由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按季度兑现。
优化措施 精准施策提升政策吸引力
此次修订对“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措施”“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措施”“支持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措施”等9条原有措施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放宽了申报条件、提高了奖励标准、强化了政策可操作性。
优化措施内容包括一是“第一条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措施”“第二条支持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措施”,原措施中“主办单位”的表述,修改为规范性表述“举办单位”。第一、二条的修订理由都是参照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范性表述。
二是“第三条关于支持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措施”,原措施中,建议增加展期期限,将“……观展观众月均不低于2万人次,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观展观众月均不低于3万人次……”的表述,修改为“……累计观展观众平均每月不低于2万人次,展期不少于1个月,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累计观展观众平均每月超过3万人次,展期不少于1个月……”。增加了展览期限作为申报条件,发挥流量经济作用。
三是“第六条支持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措施”,原措施中“对主办单位在琼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累计观赛观众不低于1万人次或参赛人数不低于5000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累计观赛观众不低于2万人次,且岛外观众比例超过10%,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内容,参照外省体育赛事奖补政策及结合2024年我省奖补政策,修改为“对由国际单项组织在琼举办的国际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线下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按参赛国家(地区)数分4—6个、7—10个、11个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参赛人数超过1000人且国外参赛人数比例不少于30%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4—9月举办的,奖励金额上浮20%。对由国内单项协会在琼举办的全国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线下参赛人数不低于500人或累计线下观赛观众不低于2000人次,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线下参赛人数每增加500人或累计线下观赛观众每增加2000人次(增加观众人次中岛外观众比例不少于10%),奖励资金增加5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4—9月举办的,奖励金额上浮20%。对在琼举办的路跑等户外运动赛事的主办单位,按参赛人数分5000人—1万人(含)、1万人—2万人(含)、2万人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岛外参赛比例超过60%的,奖励金额增加20%”。修改后,进一步细化了申报条件,降低了申报要求,更贴近实际执行操作,利于奖补政策的执行。
四是“第七条支持精品夏令营和研学游措施”,原措施的内容修改为“支持精品夏令营和研学游。对4—9月期间主办单位在琼接待的省外夏令营团(含文体艺术及科学赛事),营团员在琼停留3天2晚(含)以上,营团人数累计不低于500人次,给予6.5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不低于1000人次,给予13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不低于3000人次,给予39万元一次性奖励。对4—9月期间主办单位在琼接待研学游团队(含海南散拼),团队在琼停留3天2晚(含)以上,前往至少1个研学基地,团队累计人数不低于500人次,给予6.5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不低于1000人次,给予13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不低于3000人次,给予39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市场主体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39万元”。此条优化措施综合了2024年暑期市场数据和研学旅游行业反馈,将精品夏令营和研学游从原统一申报条件修改为制定各自申报条件,并适当降低申报标准。
五是“第十一条支持邮轮旅游措施”,原措施中的奖励标准分别提高为“邮轮公司航次奖励10万元-30万元、天数奖励5万元-30万元;旅行社人次奖励120元-200元,代理业务企业航次奖励2万元-3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奖励标准、总额,增加对邮轮公司的吸引力。
六是“第十二条支持入境旅游措施”,原措施中“对组织入境游客人数在我省主要客源地中排名前三的接待旅行社给予10万元-50万元奖励”,修改为“对组织入境游客人数在我省主要客源地中排名前三的接待旅行社给予30万元-80万元奖励”,进一步提高了接待旅行社奖励标准,增加措施吸引力。
七是“第十六条强化金融支持措施”,原措施中“……提高担保机构增信积极性,取消反担保措施限制……”修改为“……提高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性,取消(反)担保措施限制……”。通过取消对银行担保措施的限制,进一步放宽业务条件,鼓励银行为文体旅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支持。
新增措施 拓展消费场景促融合发展
本次修订新增了4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新增的措施如下:
一是新增“第四条支持旅游演艺”,为进一步推动旅游演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与吸引力,鼓励创新演艺形式,提升旅游演艺品质,促进文旅深度融合,通过旅游演艺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增加旅游消费,推动地方经济增长。
二是新增“第五条支持‘影视+旅游’影视精品创作”,通过加强创作引领、加大扶持力度等措施,力争鼓励创作出一批优秀的电视剧、网络剧和网络微短剧作品,将海南美丽的风光,浓郁的人文风情、以及海南人民的美丽善良融入新创剧作品中,为旅游业引流聚气,推动“广电+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三是新增“第八条支持开发长游程线路产品及引进市场化大型会议活动”,激励旅行社主体积极组织各类长线游、过夜游、“X+旅游”产品,延长旅游市场营销线程和游客游程,实现引客入岛。
四是新增“第八条支持开展淡季旅游景区引流活动”,增强淡季吸引流量作用,并促进其转变为经济发展的增量,力争做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
《若干措施》发布以来,成效逐步显现,如举办了环岛旅游公路自行车公开赛等一系列体育赛事700场、引进坎耶·维斯特世界巡回视听会等一系列大型演出活动11场等,进一步刺激了文体旅商展市场消费。
在起草过程中,省财政厅商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借鉴江苏等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征求了2个市县和省旅行社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意见,共收到10条反馈意见,最终形成《若干措施(修订稿)》。
此次《若干措施》的优化和新增,是海南立足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目标、顺应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修订过程中,我们充分吸纳行业反馈,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通过降低申报门槛、提高奖励标准、细化支持方向,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政策修订后,海南将加速文体旅商展业态联动,持续提升服务能级,欢迎更多企业和机构把握政策机遇,共同打造高品质消费产品。”
(编辑: 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