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27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今年是我省首次针对外省学生游客推出来琼研学游奖励措施。省旅文厅高度重视,加大对精品夏令营研学游的政策支持力度。《若干措施》包含的《海南省关于精品夏令营研学游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对精品夏令营研学游的奖补政策。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最高一次性可获得30万元奖励。

支持范围是什么?

支持精品夏令营研学游。对主办单位在海南省境内接待省外在读幼儿园、中小学生及大中专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游客入省研学旅游,时间为6月至8月,省内停留3天2晚(含)以上,进入研学基地不少于3个,团组达到500人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达到1000人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3000人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申报奖补资金先到先得,如当年申报奖补资金超过500万元,则顺延至下年度。

资金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奖补资金申请表》(附1)、《资金申报承诺表》(附2)。

(二)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或单位基本情况、夏令营研学游项目背景材料及游客接待情况、申请补贴资金金额、其他相关内容。

(三)夏令营研学游执行方案(包括:营团名称、时间、地点、营团规模及构成、夏令营研学游线路及课程、场地设施、组 织机构、职责分工、安全方案等)。

(四)夏令营研学游消费凭证,包括营团游客的报名表单(含身份证明)、住宿凭证、在海南期间参加活动签到表、其他消费凭证。

(五)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版营业执照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五)夏令营研学游项目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或者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的情况。

(六)夏令营研学游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营团/活动投入明细及资金来源、收入明细(报名费或团费等)、夏令营研学游客人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表(附件3),以及营团投入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如涉及服务外包应提供承包方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及外包价格。

(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完税证明(须为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

(八)其他相关材料,如营团/活动的绩效评估报告等。

省旅文厅组织统一申报,相关业务处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办夏令营研学游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奖补金额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向社会公示。

申请单位条件是什么?

申请夏令营研学游奖补资金的单位须有在海南的合法注册 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机关事业单位(以下合称“申请单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或职责范围主要为从事夏令营、研学及相关活动。

(二)申请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近3年内(设立不满3年的自设立以来,下同)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符合海南生态、环保要求。

(四)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正常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夏令营研学游或单位,不予以资金补贴:

1. 申请单位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过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被纳入政府失信黑名单的。

2. 申请单位或项目近3年内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

3.截至申报之日,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未满6个月的。

4.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其他规定:

不得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申请奖补资金,一经查实,立即追缴资金,在五年内不得申请申报同类资金补贴,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次发布的奖励措施,将吸引更多外省学生来琼参加海岛夏令营研学游,持续激发旅游消费活力,推动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附:1.海南省旅文厅夏令营研学游奖补资金申请表

    2.海南省旅文厅夏令营研学游奖补资金申报承诺表

    3.夏令营研学游项目投入表(参考格式)

    4.申报夏令营研学游项目信息收集表

    5.申报单位及项目情况概述(通用格式)


(编辑: 孟令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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