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级别和性质: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集剧目创作、琼剧研究、传承发展及演出为一体的国家级非遗琼剧项目保护单位。曾被中宣部 文化部授予“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文化部评为“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 海南省琼剧院长期面向海南广大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演出,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创排了《下南洋》《海瑞》《王国兴》《冼夫人》《圆梦》《红旗不倒》等精品剧目,均参加了国家级赛事演出活动,并获得多项荣誉。经常应邀赴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美国、法国、香港、澳门等国家与地区开展文化交流演出活动,成为联络海外侨胞的精神纽带和传播本土文化的重要载体。

机构领导及分工:

院长:杨济铭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创作研究室,负责组织人事、党建、纪检监察、普法保密、基础建设、后勤保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以及工青妇等工作。

副院长:符传杰

分管财务室、业务部、琼剧非遗保护办公室、演出团,负责资产管理、宣传营销、非遗传承、排练演出、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电话:0898-65342152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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