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全省文物工作项目评估、评审和
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为切实高质高效推进文物工作项目,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海南省文物工作项目评估、评审和验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文物工作项目评估、评审和验收服务。

二、项目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考古、博物馆等相关保护、展示、安防消防防雷项目等方案、规划的评估、评审;

2.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考古、博物馆等相关保护、展示、安防消防防雷等项目的的验收;

3.其他文物工作项目需要评估、评审和验收相关工作。

三、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项目材料后,应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评审、验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绩、信誉、职业道德和专业工作经验;

2.在评估、评审、验收工作中应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和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

3.评估、评审可采用实地勘察、函审、会审或者网报网审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须以实地勘察形式开展;

4.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评估、评审、验收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评估、评审、验收成果报告等报送甲方审查;

5.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甲方涉密资料和相关事务保密,如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相关资料内容失密,甲方有权拒付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要求:本次询价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30万元以内。请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最终采购价格以中标单位最终报价为准,对服务期内送审的项目累计据实结算(含税);

2.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成交条件: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基础上,将结合报名单位的资质、实绩、报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选出承办单位;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递交资料明细

1.提供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

2.提供项目评估、评审与验收服务方案及报价;

3.提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资料递交时间与地点

1.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5日中午12时止。

2.资料递交方式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1416室。

八、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卿主任,联系电话(传真):0898-65335872。


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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