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帆船帆板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琼旅文办函〔2023〕985号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体育管理局、体育中心),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各有关学校、协会、俱乐部:

  2023年海南省帆船帆板锦标赛将于2024年1月10日至14日在海口市举办。现将《2023年海南省帆船帆板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队伍参赛。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联系人:黄跃;联系电话:13976657730)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海南省帆船帆板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月10日-14日

  (二)地点:海口市西秀海滩

  二、竞赛级别及项目设置

  (一)帆船(专业组)

  1.男子ILCA7、女子ILCA6、混合470级

  2.场地赛、长距离赛

  (二)帆船(俱乐部组)

  1.男、女子OP级(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场地赛

  (三)帆板(专业组)

  1.男、女子T293级

  2.场地赛、长距离赛

  (四)帆板(公开组)

  1.男、女子水翼帆板

  2.场地赛、长距离赛

  各单项参赛如不足4个单位、5条船(板),则取消该项比赛。

  三、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1名领队,2名教练员,每个项目可报运动员3名。

  (二)参赛资格

  1.专业组

  (1)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海南省正式户籍。

  (2)须符合《海南省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琼文体〔2012〕112号)等有关规定,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在省旅文厅办理注册,不注册者不予参赛。

  (3)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4)各市、县输送至省优秀运动队并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在编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市、县参加比赛;经原输送市、县同意,办理 交流协议,报省旅文厅批准可代表其他市、县和俱乐部参赛;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从外省引进的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且在协议期内的运动员代表资格,由各市、县与运动员所在训练单位协商决定,报省旅文厅批准。

  (5)未经省旅文厅同意输送到八一队和其他省、区、市的海南籍运动员不能参赛。

  (6)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赛事相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参加帆船混合470级竞赛项目可允许以下条款:

  ①该级别可跨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注册单位不变;

  ②跨单位组队需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自愿组队的原则,与有关单位进行组队。

  ③比赛成绩公布跨单位组队全部运动员的注册单位。

  3.俱乐部/公开组

  (1)参赛人员不限户籍,不需要注册。

  (2)获得的成绩不可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评定。

  (3)各参赛人员必须购买比赛期间赛事相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注册运动员不得参加俱乐部组比赛。

  (三)资格审查

  1.赛事组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问题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将取 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计入有效成绩,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四)竞赛器材

  所有运动员参赛器材自备,场地赛、长距离赛的竞赛器材必须符合级别规则,赛前经丈量检查通过后方可参赛。

  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盖章PDF版报送赛事组委会,联系人:黄跃,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97665773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

  1.参赛选手报到时交验人身保险证明、身份证(含复印件)、注册证和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

  2.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报到时按照180元/人/天缴纳食宿费,不足部分由组委会承担,往返差旅费自理。

  3.超编人员和各俱乐部组参赛,报到时按280元/人/天收费(根据物价水平浮动情况,实际收费标准另行通知),往返差旅费自理。

  4.OP级别组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报到时按280元/人/天收费(根据物价水平浮动情况,实际收费标准另行通知),往返差旅费自理。

  5.运动队、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成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2021-2024(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二)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三)航行细则将于赛前公布。

  (四)除紧急事件外,参赛船比赛时不得携带任何具有发送和接受无线电信号的设备,此规定也适用于手机。

  六、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第一名至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参赛队(人)8个(含)以下的,按参赛队(人)减2录取奖励。

  (二)帆船项目OP级第一名至三名颁发奖牌,第四至十名颁发证书。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赛事实际情况由组委会评选。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省旅文厅统一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八、免责声明

  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以及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

  九、报名咨询

  联系人:黄跃,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976657730。

  十、其他

  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海南省帆船帆板锦标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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