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兰州、呼和浩特、太原、石家庄举办
“阳光海南 度假天堂 欢迎您”
冬季海南旅游文化推广活动比选公告
为做好赴兰州、呼和浩特、太原、石家庄举办“阳光海南 度假天堂 欢迎您”冬季海南旅游文化推广活动事宜,我厅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此项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赴兰州、呼和浩特、太原、石家庄举办“阳光海南 度假天堂 欢迎您”冬季海南旅游文化推广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
(注:实际时间以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为加大今冬明春旺季更旺旅游营销活动,挖掘甘肃、内蒙古、山西、河北四省客源市场的潜力促进海南第四季度旅游消费与流量增长,实现引客入岛,进一步扩大海南旅游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我厅拟定于11月中旬赴兰州、呼和浩特、太原、石家庄举办以“阳光海南 度假天堂 欢迎您”为主题的系列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含活动策划及主视觉延展设计、活动场地租赁及搭建、活动物料制作、第三方人员邀请、媒体宣传等内容。
总预算不超过40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7: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502室国内市场和节庆活动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文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文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6520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