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海南(韩国)旅游文化推广交流系列活动比选公告

为做好海南(韩国)旅游文化推广交流系列活动,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活动承办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展海南(韩国)旅游文化推广交流系列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26年6月初(拟)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委托中标方负责开展海南(韩国)旅游文化推广交流系列活动,参加2026年韩国首尔旅游展览会(SITF);此外,作为重点推介地参加“你好!中国”推广之夜(韩国专场)暨臻味·醇酿品鉴会活动,提升海南旅文的国际能见度和影响力(详见附件)。

(二)总预算不超过¥18.66万元(含税)。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明细表。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定代表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经营范围涵盖项目所需资质要求。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提供单位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收缴部门的印章)。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价格合理。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7:00前。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U盘装电子版材料一起密封后,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国际和港澳台市场推广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汪雅雅,联系电话:0898-65200561。

附件:

1.报价文件响应要求

2.项目需求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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