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旅文便函〔2020〕1114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做好2020年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第一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省旅游协会及有关旅游行业协会,有关产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根据《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使用实施细则》(琼旅文函(2020)75号)规定,现就申报2020年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扶持范围

资金扶持适用的旅游企业范围是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椰级乡村旅游点等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

二、重点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详见《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使用实施细则》(琼旅文函〔2020J75号〕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六条等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登陆“阳光海南网”(http://lwt.hainan.gov.cn)网站,下载申报通知及《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将填好的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给所在市县旅文局。市县旅文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盖公章后,正式报送省旅文厅产业发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407室)。市县旅文局作为申报主体的,直接将相关材料提交省旅文厅。

(三)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项目材料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经厅党组会议审定后的申报项目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旅文厅将扶持企业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复核。经省财政厅复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四)申请股权投资、上市奖励、代理费补贴的项目可直接向省旅文厅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相关申请文件: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扶持政策依据和资金扶持方式,项目主要内容、标准、影响力和绩效及带动示范作用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使用实施细则》第三条和第六条。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旅文局要高度重视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动员组织,选择优质项目参与申报。

(二)申报企业(单位)要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资料。如存在不实申报事项,将取消申报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各市县旅文局应在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使用实施细则

   2.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3.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周兴华、姚旺,联系电话:65201553、6535567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