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做好海南省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电)、播音主持、体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旅文便函〔2024〕590号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演艺集团,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电)、播音主持、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结合相关行业实际,现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在我省从事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以下称“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人员应当自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或取得对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二、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三、学习形式

  海南省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电)、播音主持、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可通过参加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函授班、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网上培训、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以及其他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的方式。

  四、学时要求

  根据继续教育学习相关规定,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五、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函授班、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网络培训、实践活动等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每天按8学时计算。以通知文件、培训签到、考试考核合格证、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作为认定依据。

  (二)参加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网络培训,按实际学时计算,其中专业类培训每年最多40学时。以出具的培训学时证明或课件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阶段每门考试考核合格课程当年可折算6学时或获得学历(学位)当年度一次性折算为40学时。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等作为认定依据。

  (四)独立承担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机构的科研项目(课题),或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结项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项当年度折算为40个、35个、25个学时;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主持人每项折算为30个、25个、20个学时,参与者每人每项折算为10个学时。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立项、结项证书等作为认定依据。

  (五)公开在拥有国内(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译文),按发表在核心刊物、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可分别折算18个、14个、10个、6个学时。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学时折半计算。以公开出版刊物、论文集等作为认定依据。

  (六)独立公开出版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学术著作、译著等,每本折算为40学时;与他人合作出版的,第一作者每本折算为25学时,其他作者每人每本折算为15学时。每年最多可折算50学时。以公开出版著作、译著作为认定依据。

  (七)参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口支援、结对帮带和专家服务基层等实践活动,每天可折算8学时。以通知文件、工作方案、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作为认定依据。

  (八)到高校、职校担任兼职教师,以及担任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等授课(报告)人,按实际授课(报告)时间的6倍计算学时(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每年最多折算50学时。以通知文件、邀请函、培训签到等相关资料作为认定依据,视授课(报告)内容,认定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学时。

  (九)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竞赛等,获得优秀以上等次的,获奖当年度每项折算为30学时,与他人合作的,第一作者每项折算为20学时,其他作者(前五)每人每项折算为10学时。以获奖证书等作为认定依据。

  (十)参加所在单位及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等组织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关的培训,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1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每年最多折算为30学时。以通知文件、培训签到、考试考核合格证、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作为认定依据。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按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电)、播音主持、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加强组织,强化结果。各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或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开展高质量培训,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的宣传和政策落地工作,发动和督促本地区、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落实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以免影响2024年度职称申报工作。

  (三)充分认识,积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自身专业发展规划,自觉主动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按时高质保量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课时,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确实由于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所在单位批准,可适当顺延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申报前完成继续教育年度学时任务要求。

  附件:2024年度海南省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广电)、播音主持、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李忠洋;联系电话:652006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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