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项目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关于开展2024年“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海南特色地方戏曲和黎苗歌舞,增强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文艺作品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丰富我省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我厅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的团队完成此项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

  二、实施时间

  2024年4月-11月

  三、实施地点

  全省各市县居民社区、乡镇、农村等。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内容:策划实施2024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以公益演出为形式,丰富我省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预算金额:,演出支出标准按照承办主体性质划分。承办主体为省级国有文艺院团的,支出标准为 30000 元/场。承办主体为开设艺术专业的省级高等院校、省级文化艺术相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支出标准为 20000 元/场。

  申报单位按自身性质对应的标准编制预算。支出标准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项目要求

  (一)申报单位策划实施2024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以公益演出为形式,艺术门类包含但不限于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话剧、儿童剧和主题音乐会、歌舞晚会、歌舞演出等剧(节)目,以体现海南特色文化的舞台艺术作品为主。原则上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场演出演职人员不少于15人。

  (二)为营造节日氛围,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应安排演出。

  (三)演出地点应选择全省各市县居民社区、乡镇、农村等,并视情向环岛旅游公路沿线市县倾斜,向乡村振兴帮扶村倾斜。可视情安排到敬老院、孤儿院、希望小学、工地、工厂等基层及公益性机构演出。演出应体现普及化,力争覆盖多个市县。

  (四)演出内容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相结合”的原则,以二十大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海南特色黎苗文化、东坡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双拥文化、乡村振兴、海南自贸港发展建设等为主题,以培养人民群众理想信念、家国情怀、道德修养、人文精神为目标,利用演出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五)应结合群众需求和喜好,提供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文艺节目,确保群众满意度。

  (六)演出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六、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我省省级国有文艺院团、开设艺术专业的省级高等院校、省级文化艺术相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二)在海南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和重大舆情事件(提供声明函)。

  (五)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项目申报函。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演出方案。(模版见附件1)

  (五)演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含应急预案。

  (六)经费预算(模版见附件2)。

  (七)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和重大舆情事件声明函。

  (八)具备相关演出经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艺术处1426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十、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邝老师,联系电话:18689745185

  附件:1.2024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方案(模板)

  2.2024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经费测算明细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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