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黎族传统聚落建设导则编制工作的比选公告

  为做好“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经研究,我厅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我厅开展黎族传统聚落建设导则编制工作。现对此项工作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黎族传统聚落建设导则》编制工作。

  二、工作时间

  2024年3月—2024年9月31日。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38.57万元(含税)。

  四、工作内容

  本次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聚落各类建设活动的管理控制

  对于传统聚落中面临的修缮、日常养护、新建等建设活动,以村民为主体,对管理流程进行引导,梳理各类建筑中村民、村集体、管理机构等不同实施主体可进行的建设活动,提出各类建设活动管理流程建议,完善建设活动申请流程相关文件形式。

  (二)聚落各类建设活动的技术控制

  通过调研总结提炼黎族传统聚落的村落特征、建筑特点、传统技术工艺,针对修缮、保养维护、改造、新建等不同类型建设活动,从材料、风貌以及营造技艺方面制定对应的技术指导手册,明确常见做法与控制要求。指导手册以图则形式进行技术指导,便于村民理解。

  (三)工作时效要求

  2024年5月前,完成“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遗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五指山、东方、昌江等相关市县黎族传统聚落现场调研;2024年6月前,编制完成《黎族传统聚落建设导则》(初稿),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2024年8月前,编制完成《黎族传统聚落建设导则》(送审稿),并召开专家评审会;2024年9月底完成《黎族传统聚落建设导则》终稿。

  五、工作成果

  2024年9月底交付《黎族传统聚落建设导则》,最终成果经评审验收通过后作为附件随“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文本上报。

  六、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配置,对申报世界遗产工作较为熟悉,具有相关经验;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报名提交材料

  (一)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计划、技术路线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附件中的其他内容。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比选方式

  由项目评审组对比选单位的专业能力、技术文件、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综合比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算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

  (二)请将相关纸质材料密封,纸质材料密封后需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并于2024年4月1日前送至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807室。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附件:参选文件格式

  联系人:王女士,0898-6522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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