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旅文系列职称

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琼旅文便函〔2023〕2067号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3〕5号)等相关要求和我厅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我省旅文系列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我省从事有关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教练、运动防护师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受理专业

艺术系列受理专业类别为艺术表演、艺术创作(含文学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文物博物系列受理专业类别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和文物利用。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等系列(专业)不区分专业类别。

三、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复核修改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一)第一阶段(10月7日至10月13日)受理厅属各单位,以及其他省直单位报送申报材料。

(二)第二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受理全省各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以及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报送申报材料。

(三)第三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1日)只受理10月20日前已受理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不再接收新的申报材料。

材料报送方式一般为现场报送,在受理审核期间,为避免排队等待,请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提前电话预约。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事处(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办公大楼15楼),联系电话:65200626。

五、评审时间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六、评审认定条件以及相关政策

(一)艺术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27号)规定执行。

(二)文物博物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0〕191号)规定执行。

(三)图书资料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0号)规定执行。

(四)群众文化专业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1号)规定执行。

(五)广播电视新闻专业评审认定条件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宣通〔2021〕82号)规定执行。

(六)播音主持专业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7号)规定执行。

(七)体育系列评审认定条件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6号)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33号)规定执行。

(八)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九)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以评审方式申报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从取得本级职称之日起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所需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有效材料的起算时间从取得本级职称之日起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2.对于以认定方式申报职称的人员,学历(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十)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七、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对照《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问题解释》(附件3)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具体如下:

1.以评审方式申报的人员

(1)《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6份;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3)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证件照片1份;

(4)个人综合材料2份。

2.以认定方式申报的人员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3份;

(2)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证件照片1份;

(3)认定综合材料2份。

有关《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申报表》等表格可以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lwt.h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内容包括学历、资历、论文论著、工作业绩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合规、完整。其中,对申报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审核合格和考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关表格上注明意见并盖章(详见附件3),报送主管部门。其中各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若暂时不具备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需委托我厅评审(认定)的,必须由同级党委人才发展局出具委托评审函。

非公有制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由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主管部门受理

申报材料须由单位派专人在规定受理时间内统一报送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受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各单位应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齐,逾期不再受理补交申报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通报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通过评审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

受理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关于报送2023年度旅文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1份。

2.《委托评审函》1份。

3.《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含电子版)。

4.申报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1套(含电子申报材料,由报送单位统一刻录光盘)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受理审核即退)。

(四)组织评审。按有关职称评审规定,组建海南省旅文系列各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和高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旅文系列专业的初级申报人完成申报后,无需进行答辩,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申报晋升(转评)中级和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集中在评审期间开展,面试答辩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未能如期参加答辩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评审和公示。评审、认定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lwt.ha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发放评审通知、获取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和认定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省旅文厅印发有关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审核备案后发放职称证书。各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行政部门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及时领取并发放到相应人员手中。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的重要意义,扎实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各项成果落地见效,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旅文系列新修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积极组织发动、鼓励符合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享受政策红利。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审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规范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

附件:

1.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3.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问题解释

4.关于报送2023年度旅文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报告(函)(参考格式)

5.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6.2023年度海南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7.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此表由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8.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此表由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9.破格申报推荐表

10.诚信承诺书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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