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级国有文艺院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工作,进一步提高惠民演出质效,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海南省“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工作的通知》,现将开展2025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各单位做好2025年度送戏下乡演出场次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对象

省级国有文艺院团、开设艺术专业的省级高等院校、省级文化艺术相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演出形式为公益演出,艺术门类包含但不限于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话剧、儿童剧和主题音乐会、歌舞晚会、曲艺晚会、歌舞演出等剧(节)目,以体现海南特色文化的舞台艺术作品为主。

(二)申报单位要具备固定的演员队伍,并具有专业艺术表演能力。

(三)演出费用标准按照承办主体性质划分。承办主体为省级国有文艺院团的,演出费用标准为30000 元/场。承办主体为开设艺术专业的省级高等院校、省级文化艺术相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演出费用标准为20000 元/场。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申请,并将经办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随函报送,同时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hnslwtysc2024@163.com。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申报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请按通知要求严谨规范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如下:

(一)2025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演出申报函,附演出场次申请表(详见申报材料附件1)。

(二)2025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演出方案(详见申报材料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和重大舆情事件声明函(详见申报材料附件3)。

(六)具备相关演出经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

1.关于做好2025年度海南省“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省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申报材料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98-6520118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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